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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北京征收充电服务费 利好充电桩经营企业

    2015-05-08 18:12

    自6月1日起至2020年1月1日前,公共充电桩每千瓦时收费的上限标准为当日北京市92号汽油每升最高零售价的15%。而自2020年1月1日以后,充电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而居民自用充电设施将不执行这一收费标准。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冒诗阳    

    每经记者 冒诗阳 发自北京

     

    昨天(5月7日),北京市发改委公布了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上限收费标准,自6月1日起至2020年1月1日前,公共充电桩每千瓦时收费的上限标准为当日北京市92号汽油每升最高零售价的15%。而自2020年1月1日以后,充电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而居民自用充电设施将不执行这一收费标准。



    这意味着如果按照今天(5月8日)北京地区92号汽油每升6.46元的价格,公共充电桩将可以向使用者收取最高每度电0.97元的服务费。在6月1日后,电动车车主在北京公共充电站充电,每度电需交费约1.7元左右。

    “这个(最高收费)标准是比较高的。”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在这方面,国家应该加大补贴力度。”在他看来,收取充电服务费后,会让部分新能源车的车主选择自建充电桩,或改用通过民用插头充电。

    此前,北京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副总经理颜景辉也曾向媒体表示,目前位于北京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的充电桩已经收取服务费,“在运营中收费标准未高于上限标准,消费者实际支出并没有那么高”。

    相比之下,电动车的使用成本依然低于汽油车。以北汽EV200轻快版为例,官方测算的综合路况下满电续航能力为200公里,一次蓄电量30.4度。如果执行1.7元的最高收费标准,这辆电动车每百公里的使用成本约为26元左右,而同级别汽油车在城市工况下每百公里的使用成本约为50元-60元左右。

    分析认为,除了建桩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外,,充电服务费是目前充电桩经营企业最主要的盈利渠道。而按照发改委的相关规定,这一服务费的收入也将归“各经营单位”所有。而最高充电服务费标准的公布将一定程度上增加充电桩企业的盈利能力,这被认为有利于加快充电桩的普及。

    “北京政府将新能源牌照的数量提高到了每月3000个。”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有形市场分会常务副董事长苏晖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4月份,申请人数已经达到了3800个,已经开始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

    伴随着私人新能源汽车数量的增加,加大了对于充电桩的需求。据了解,目前北京市已有近1000个具备使用条件的公共充电网络,已完成建设和正在建设的公共充电设施有1500多个,但目前北京市的电动车保有量在1.2万辆左右,充电桩建设依相对迟缓。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北京地区的充电桩经营企业大多已经开始征收充电服务费,而目前市场上的充电服务费普遍低于北京市发改委公布的最高标准。为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北京市内运营公共充电桩服务的企业多按充电服务费每度0.7-0.8元收取,如上海赛特康集团在北京地区充电服务费为每度0.8元,也低于最高标准。

    眼下,普天集团、华商三优等公司正在从事充电设施建设;中石化、中石油公司也在北京加油站开展充电设施建设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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