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元投资或违法退市第一股。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27日表示,去年6月博元投资因重大违法违规被广东证监局立案调查,因该公司构成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伪造编造金融票据罪,3月27日证监会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已启动退市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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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金微 发自北京
博元投资或违法退市第一股。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27日表示,去年6月博元投资因重大违法违规被广东证监局立案调查,因该公司构成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伪造编造金融票据罪,3月27日证监会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已启动退市程序。
邓舸介绍,博元投资2011年公告的业绩承诺资金,是多次用银行承兑汇票、票据预付款等方式,进行财务虚假汇报,虚增营业收入1100多万元,2012年年报虚增3亿多元,虚增营业收入1893多万元,2013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2014年同样虚增营业收入。根据相关规定,博元投资涉嫌重大违法。
博元投资3月27日晚间公告,公司3月27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通报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的函》,该函件内容如下:
根据该函,‘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2014年6月17日,广东证监局依法对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元投资)立案调查。经查,博元投资2011年4月29日公告的控股股东华信泰已经履行及代付的股改业绩承诺资金 38452.845 万元未真实履行到位。为掩盖这一事实,博元投资在2011年至2014年期间,多次伪造银行承兑汇票,虚构用股改业绩承诺资金购买银行承兑汇票、票据置换、贴现、支付预付款等重大交易,并披露财务信息严重虚假的定期报告。其中,2011年年报虚增资产34705万元(占资产总额 69%),虚增负债1223.84万元;2012 年半年报虚增资产35500万元(占资产总额 69%),虚增负债828.91万元,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1129.9万元(占利润总额 326%);2012年年报虚增资产36455.83万元(占资产总额 62%),虚增负债876.26万元,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 1,893.2万元(占利润总额 90%);2013年半年报虚增资产37800万元(占资产总额 59%),虚增负债1017.29万元,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1347.25万元(占利润总额544%);2013 年年报虚增资产 37800 万元(占资产总额 62%),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2,364.54万元(占利润总额 258%);2014 年半年报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317.4万元,(占利润总额 1327%)。
邓舸介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因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市场影响重大,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在整个发布会上,有多个问题都是针对博元投资,对于投资者造成的损失如何追偿,邓舸表示,投资者可以以受到损失为由向博元投资进行赔偿。另有记者问到,停牌之前博元投资正在进行重组,邓舸表示,相关退市的启动和实施不受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重组的影响。
另外,有记者问到,司法机关没有对博元投资没有作出处罚决定,为何证监会要在移送阶段就要对博元退市?邓舸表示,欺诈发行侵蚀市场的根基,侵害投资者的权益,损害投资者 的知情权。证监会作出退市处理,能起到好的效果。
有记者追问,博元投资会不会成为强制退市的第一股,对于万福生科这样曾立案调查的公司怎么办?对此,邓舸表示,对于生效前的公司不适用新规,万福生科早于规则生效之前的时间。“目前共有31家上市公司涉嫌违法处于立案调查阶段,如上市公司认定为重大违法,将启动退市程序。”他同时表示,会对立案调查的公司进行风险提示,向投资者揭示公司受立案调查的风险。
邓舸最后在回答博元投资问题时再次表示,博元投资的违法行为十分严重,涉嫌信披重大违规。从目的上看,为了掩盖股改资金不到位的事实,虚增资金;从手段上看,2011年-2014年多次伪造银行汇票,多次使用虚假的汇票入账,其中2011年年报虚增资金3.4亿元,占到资产总额的69%;从后果上来看,其净资产实为负,追溯调整后,连续四个会计年度均为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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