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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规定国企高管薪酬必须“一年一晒”

    新华网 2015-03-14 17:57

    山西明确规定省属企业必须每年向社会公布,公开信息包括高管个人基本信息、近3年主要工作经历、税后报酬等。

    新华网太原3月14日电(记者吕梦琦)记者从山西省国资委了解到,《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印发。今后山西省属国企必须实行重大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高管年薪、财务状况、财务审计等信息,确保企业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山西省属国企的年度、中期、季度具体数据、指标及内容都将进行公开。年度信息公开达80多项,中期、季度公开信息18项,涵盖了企业基本情况、财务数据、薪酬情况等多方面。

    对于备受关注的国企高管薪酬情况,山西明确规定省属企业必须每年向社会公布,公开信息包括高管个人基本信息、近3年主要工作经历、税后报酬等。

    目前山西省23家省属国有企业已经率先执行这一制度。山西省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向全社会公布企业的相关事项可以增强企业民主决策和透明决策,有效预防腐败,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并增强社会对企业投资的信心,为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和发展混合所有制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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