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资金紧张,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决定暂时放弃投资河南濮阳龙丰“上大压小”新建项目。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毕华章 发自西安
每经记者 毕华章 发自西安
因资金紧张,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能控股,001896.SZ)决定暂时放弃投资河南濮阳龙丰“上大压小”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濮阳项目)。
该公司今日晚间公告称,公司决定将该项目由大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投资集团)“代为培育、择机注入”。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河南投资集团为豫能控股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60.74%。濮阳龙丰2×600MW级机组项目是其在关停濮阳三强热电等小火电机组基础上申报的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县柳屯镇,工程建设2×600MW级国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豫能控股公告称,根据河南省发改委的批复意见,该工程动态总投资55.90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动态总投资的20%,资本金以外所需资金由银行贷款解决。两台机组计划于2017年年底前建成投产。
然而,这笔资金成了豫能控股的一大掣肘。
公告称,按照电力项目资本金最低占总投资的20%测算,项目资本金需求为 11.18 亿元。但目前豫能控股自有资金有限,且债务融资受贷款用途的限制也不能满足濮阳项目对资金的需求。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暂不参与该项目投资,但这并不意味着豫能控股便失去参与该项目的机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豫能控股2014年10月的定增过程中,大股东河南投资集团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中约定,河南投资集团未来若拥有新增发电项目,则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豫能控股。
并且,若豫能控股因自身资金实力或其他原因决定暂时放弃该发电项目商业机会,则河南投资集团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先行取得该发电项目商业机会,并托管给豫能控股进行经营管理。
承诺函同时约定,在托管期间,豫能控股可随时根据自身情况启动收购该发电项目工作,河南投资集团将予以无条件支持。投资集团承诺在对该发电项目股权收购完成之日起两年内,通过股权转让、资产注入等方式将上述新增发电项目转让给豫能控股。
有了这一保障,豫能控股公告称,公司对该项目仍具有优先收购权,不会失去对该电源的控制。因而,决定暂时放弃参与该项目投资,选择由大股东河南投资集团代为培育,今后再择机注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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