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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践行两会精神 王老吉带来的老字号维权新思考

    2015-03-06 01:03

    近年来,大量的企业因为知识产权保护不当濒临绝境。据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华老字号工作委员会粗略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的“老字号”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16000多家,已锐减到经国家商务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1128家,其中仅30%经营良好,大部分知名老字号逐渐衰弱甚至消失;另据《中国消费者报》报道显示,目前我国的老字号在以每年5%的速度消失。种种数字警示我们,作为中华民族的瑰宝,老字号所遭受的知识产权侵害问题应该引起更多人的足够重视。

    可喜的是,知识产权问题已经成为国家经济转型的重要议题。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对象,老字号品牌的保护或成为历届两会的重要研讨对象。而作为百年老字号,凉茶品牌始祖王老吉无疑在知识产权的保护上,以及品牌发展上都是老字号企业的典范,其发展与维权历程值得学习与借鉴。

    王老吉:老字号被侵权的冰山一角

    全世界无数企业在建立自己的品牌时,都会视可口可乐为标杆,中国也不例外。政界知名人士曾寄语,要把“王老吉”打造成中国的“可口可乐”。追溯王老吉的品牌发轫之路,甚至比可口可乐还要早许多年。

    民间资料记载,王老吉形成于清嘉庆年间。1828年,王老吉创始人在广州商贸重地十三行靖远街开设第一家凉茶铺,成为“凉茶品牌始祖”。调查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凉茶已经超过了可口可乐的中国销量,王老吉也开始成为行销全球的世界级饮料巨头,经第三方评估,王老吉品牌价值高达1080亿,王老吉已然成为凉茶的代名词。

    王老吉作为为数不多的经营良好的老字号品牌之一,正处在焕发青春活力的好时代,同时也面临着百年“老字号”品牌被侵权、被不正当竞争侵权的危机。

    在收回红罐“王老吉”生产经营权至今,王老吉接连遭遇了七场官司。面临竞争对手涉及商标、装潢、广告语等多项侵权行为,王老吉展现了强大的毅力,依法维权,被告方累计需支付赔偿金额近1.7亿元。

    以红罐案为例,2014年12月19日,广东省高院对“凉茶红罐案”正式宣判,被告方被判构成侵权,并赔偿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5亿元以及合理维权费用26万余元。

    这起在国内引发广泛关注、被誉为“中国包装第一案”的法律纠纷案的判决,首开我国知识产权包装维权先河,其“1.5亿元赔偿+四个立即惩罚”,有效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符合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维护市场的稳定有序的核心价值要求,更是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王老吉此举同样也为老字号维权提供了良好的借鉴,树立了新的标杆。

    然而,在整个维权过程中,王老吉花费了大量精力赢得胜诉,但获得的赔偿款数额相比被告方侵犯获得的收益却是九牛一毛。

    该系列案件也引起了业内专家对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框架之下,违法成本低现状的关注。

    北京达晓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德国马普所法学博士吴一兴指出,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知识产权法相关侵权赔偿在我国一直存在判决较轻、侵权损害后果不能获得完全赔偿的局面,这是由立法、司法、执行等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也有相关案件本身举证艰难、耗时长久的原因。只有加强法律共同体的协同合作,全面提高维权体制的运行效率,真正实现程序正义和事实正义,才能使侵权者被震慑,受损者得赔偿。

    日前,广州医药集团提出诉请,将自2010年5月2日始至2012年5月19日止,被告方侵犯原告“王老吉”注册商标的原诉讼标的额10亿元变更增加为29.301555亿元,该赔偿变更申请已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举进一步表明了王老吉维权及打击侵权行为的决心。

    从自身出发 老字号呼吁:多方配合、多措并举,切实保护企业知识产权

    进入2015年,人们从政府出重拳整治文化市场中看到了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和保护。而这,也是今年两会的重要议题之一。因此,作为老字号代表的王老吉也借两会召开期间,呼吁多方配合、多措并举,切实保护企业知识产权。

    首先,加大对侵害企业知识产权行为的惩罚力度,尤其要落实判决结果执行。建议针对反复侵权的企业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赔偿力度。一方面可以通过扩大诉前保全措施来保障债权实现,包括诉前证据保全、诉前财产保全两方面内容;另一方面,应积极建立法院与其他行政职能部门的联动配合机制,对于一些涉及商标、专利等方面的案件执行,积极加强与工商管理部门、专利管理机构的配合,形成规范长效的机制,提高判决执行效率。

    其次,加强对失信侵权企业进行信用惩戒,建立侵权企业黑名单制度。由政府牵头,各行政职能及社会团体配合,积极搜集整合对企业知识产权侵权不良信息,逐步建立涵盖所有市场主体的信用档案,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

    最后,加强行业自律,突出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对社会公众的教育,包括知识产权侵权知识的教育。在整个社会形成保护知识产权,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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