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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穆迪:2015年中国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规模有望达6000亿元

    每经网 2015-03-04 13:52

    每经编辑 王一鸣    

     

    每经记者 王一鸣 发自上海

     

    今日(3月4日)上午,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简称“穆迪”)在上海举行了有关证券化市场的圆桌会议。

    穆迪副总裁吴进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预测,2015年银行间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规模有望达到5000亿元,交易所市场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则将成为新的增长热点,规模有望至1000-2000亿元。两者合计,2015年中国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规模有望达到6000亿元以上。

    穆迪提供的数据显示,证券化在深化国内信用市场方面正发挥着重要作用,发行量从2013年的人民币160亿元攀升至2014年的大约人民币2800亿元,发起人数量也大幅扩大。在这种背景下,中国证券化市场在资产类型、发起人类型、投资者和第三方服务提供方数量、结构创新方面也快速增长。

    穆迪董事总经理胡剑在会议上称:“2014年强劲的发行势头吸引了国内外投资者的兴趣,随着中国政府继续推进有利于市场发展的举措,我们预计上述趋势将会持续。”

    近期监管和政策方面的变化也会推动未来的证券化发行,其中包括对信贷资产证券化新实行的备案制。在新机制下,已申请取得业务资格的发行人在交易之前只需进行备案登记。而在此之前发行人必须获得监管部门的逐笔审批。

    据介绍,我国资产证券化根据监管机构的不同可分为:受央行和银监会监管的信贷资产证券化、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主导的资产支持票据以及受证监会监管的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后者通过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展开,主要在交易所市场挂牌交易。

    在交易所层面,今年1月中旬,《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上证所获悉,作为资产证券化备案制新规(2014年11月发布)以来首只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ABS),由恒泰证券担任计划管理人的 “宝信租赁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以下简称宝信租赁一期)于1月14日在上证所挂牌转让。

    上证所相关业务负责人曾介绍,在备案制实行一个多月内,上证所已受理资产证券化项目数十个,涉及基础资产类型包括商业物业租金、应收账款债权、融资租赁合同债权、小额贷款债权、基础设施收费权、委托贷款债权、公共交通收费等。

    胡剑称:“我们预计2015年将有更多壁垒被打破,并有很多新的资产类别和发起人涌现,比如由商业银行、国际银行的本地分行、金融租赁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等现有及首次发行人发起的设备租赁、房地产贷款及消费贷款证券化交易。迄今为止,市场上的发行项目由企业贷款支持的证券化主导,短期内这种情况不大可能会发生变化。”

    穆迪董事总经理马力称:“近年我国资产证券化行业最大的特点是,做资产证券化已经从‘求名’逐渐转向‘求利’。换句话说,已经开始从监管导向型转向自主需求导向型。”

    长远前景方面,除了政府推动的改革以外,穆迪表示,中国 (中国政府,Aa3/稳定) 较高的住户储蓄率对其证券化市场具有正面的信用影响,因为万一支持证券化交易的贷款发生违约,较高的住户储蓄率可作为缓冲。

    但是,穆迪注意到,作为新兴市场,若新产品在中国增长过快,就会带来风险。因此,谨慎地选择资产、明确、易于理解的结构和相关文件都是保障这些产品免受未知风险的关键。

    吴进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等在场媒体表示,中国资产证券化业务实现跨越式增长同时,潜在风险仍然值得关注:如发起机构及基础资产的信用质量将有所分化;部分SPV(特殊目的公司)破产隔离的功能有待商榷;企业ABS可能存在更多的法律风险;资产服务机构和受托人的管理能力有待提高;数据质量和IT系统支持有待加强;交易文件需要更加规范,条款应更加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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