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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微“先贷后还”政策仍在路上 政协委员支招落地难

    每经网 2015-03-03 22:39

    为了降低小微企业“倒贷”成本和资金链断裂风险,国家层面推出了“小微企业融资‘先贷后还’政策”。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王辛夷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王辛夷 发自北京

    所谓倒贷,有一个形象名称叫过桥垫资,指的是企业在银行贷款到期时,临时拆借资金归还旧贷款,等新贷款到手后再偿还拆借来的资金。

    贷款到期谁不着急,越是急着借钱,这钱的利息可就越贵。对于小微企业来说,每年倒贷如同鬼门关,闯不过去企业就死在了这最后一根稻草下。

    去年8月,银监会印发了《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明确要求对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又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经申请、审核同意后,可通过提前进行续贷审批、设立循环贷款、实行年度审核制度等措施减少企业高息“过桥”融资。

    政策出台已过半年,落实效果如何呢?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政协副主席李卫华介绍,这项政策在银行的基层分支机构尚未全面执行,政策迟迟“在路上”。

    针对这一问题,李卫华建议,一方面建立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完善银行风控等内部配套措施,另一方面也要适度提高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的容忍度。

    “先贷后还”政策遭遇落地难

    作为中国经济生态圈中的基石,小微企业这一群体占全国公司总数90%以上,提供了85%的城乡就业岗位,最终产品和服务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0%,创造了一半以上的出口收入和财政税收。

    而与之相对比,他们获得的信贷资源却少得可怜。根据人民银行公布的数据,2014年三季度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全部企业贷款的29.6%。

    据李卫华介绍,根据企业反映,小微企业通过国有担保机构增信获得银行1年期贷款,每年“倒贷”1次、期限1个月,其年化融资成本率约15%左右;小贷公司月息1.5分以上,民间借贷月息高达3到5分,小微企业“倒贷”一次,平均抬高融资成本2个百分点。

    为了降低小微企业“倒贷”成本和资金链断裂风险,国家层面推出了“小微企业融资‘先贷后还’政策”。

    2014年,《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两份文件相继出台,明确要求优化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的管理,对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又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经申请、审核同意后,可通过提前进行续贷审批、设立循环贷款、实行年度审核制度等措施减少企业高息“过桥”融资。

    李卫华认为,该项政策既可解决企业为“找钱”而疲于奔波的痛苦,又可解决企业承担高息“过桥”资金带来的压力,既可消除小微企业资金链断裂导致企业关门的顾虑,又可让企业负责人安心于企业的经营,深受广大小微企业欢迎。

    当然,李卫华描述的情境只有当政策真正落地才有可能出现。据他介绍,该项政策在银行的基层分支机构尚未全面执行,导致政策迟迟“在路上”。

    委员建议完善银行风控等内部配套措施

    政策落地的难点在哪?

    据记者了解,现行银行风险分类标准按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五类,既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

    企业有借新还旧现象最高会被划为关注类,借新还旧两次以上就要将信用等级下调一级。在这样的情况下,虽然国家层面支持借新还旧,但真正操作企业就要面临降级风险。

    不仅如此,银行业金融机构还反映,国家层面出台的“小微企业融资‘先贷后还’政策”,虽有利于缓解企业融资难题,但是由于适用条件苛刻,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较少,相关业务开展情况不理想。

    李卫华在今年的提案《关于落实小微企业融资“先贷后还”政策的建议》中,分析了金融系统层面的三大制约因素,既大型商业银行仍处于观望状态、银行内部配套政策不完善以及适用条件苛刻。

    针对上述因素,他建议督促银行机构尽快修订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类标准、业务操作流程、合同文本等,并建立与小微企业授信相符合的激励约束机制。

    不仅如此,李卫华还建议应适度提高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的容忍度,调整银行类金融机构绩效考核导向,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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