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全国政协公布《关于加大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新能源汽车市场应用的提案》。国家能源局日前进行了答复,称将“循序渐进、不断完善充换电设施发展政策,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金微 发自北京
3月2日,全国政协公布了一批获答复的政协提案,其中之一就是《关于加大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新能源汽车市场应用的提案》,该提案由全国政协委员柳崇禧提交,并被列为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第4249号,国家能源局日前进行了答复,称将“循序渐进、不断完善充换电设施发展政策,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目前,新能源汽车已在我国蓬勃发展,但电动汽车的发展主要受动力电池技术制约,比如电池价格高、充电时间长、能量密度低、续航里程短等,同时也存在充电设施网络不完善、充电不方便的问题。
柳崇禧是中国汽车工业工程公司副总经理,他提案的背景正是新能源汽车推广背景下存在充电桩问题。
早在2013年9月,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明确2013年至2015年将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11月公布了第一批28个省(区域)、市推广城市名单;2014年2月8日公布了第二批推广应用城市名单。两批共计40个省(区域)和城市,合计申报推广新能源汽车超过40万辆,全国范围内掀起新一轮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高潮。
基于过去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只完成半数的情况,柳崇禧在提案中说,新能源汽车推广并没有想象中的顺利,甚至可能根本完不成推广计划,“上一轮“十城千辆”示范运营计划没完成的一个主要原因在于: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网络不配套,使用不方便。”
柳崇禧还提到,从示范运营城市情况来看,充换电设施建设十分滞后,根本不能支撑批量的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负责网络建设的运营公司无利可图,缺乏大规模建设充换电网络的积极性。
柳崇禧建议:加大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新能源汽车市场应用,其中包括大力支持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传统电力供应央企加大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中石化、中石油等传统汽车能源供应央企参与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建设,制定法规保障其权益;加大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财政补贴力度,减免税收。
国家能源局在答复时说,经过近些年的努力,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投运充换电设施最多的国家,但仍不能满足电动汽车快速发展的需要。
对于柳崇禧提出的关于支持和鼓励传统电力供应企业、传统汽车能源供应企业和民营资本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新能源汽车市场应用的建议,国家能源局称“非常赞同,充换电设施是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的重要条件之一。”
国家能源局称,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在全球都属新生事物,尚没有成熟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模式。近年来,我国一些省市和企业制订了充电设施发展规划,建设了一定规模的充换电站和充电桩,取得了初步经验。目前,财政部、住建部、能源局等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加快充换电设施发展的综合配套政策,包括制定充电设施发展规划、财政支持办法和城市停车规划规范等方面,将有力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
《每日经济新闻》了解到,柳崇禧提出的关于加大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财政补贴力度,减免税收的建议,财政部等四部委已发布的推广应用政策,中央财政在给予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基础上,将安排资金对推广达到一定规模的城市或企业给予财政奖励,支持其充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财政部与部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正在研究制订城市电动公交车PPP(公私合作)推广方案,尝试引入社会资本加快城市公交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和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商业模式,加快完善基础设施。
国家能源局答复称,这些建议我们非常重视,部分已实施,“关于减免税收问题,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予以研究。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科技进步和市场变化情况,循序渐进、不断完善充换电设施发展政策,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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