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国家发改委和保监会联合印发了《中国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提出计划用五年的时间来建立保险业信用体系,这是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颁布后我国首个专门的行业性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黄俊玲 发自北京
将建立“红名单”和“黑名单”制度
保监会和发改委相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当前最急需、最迫切要做的工作主要是两项:一是建立保险业统一信用信息平台。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要求,各行各业都要对企业、个人的信用行为进行记录,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进行交换、共享和整合,形成一个完整的信用档案。保险业将着手建立涵盖保险机构、保险从业人员乃至保险消费者的信用记录,并依托这些记录,对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进行信用评价。二是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这里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保险业自身加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诚信缺失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现在很多失信行为成本太低。为此,要加强对守信主体的奖励和激励,建立保险业“红名单”制度,加大对守信行为的表彰、宣传和支持力度。同时也要加强对失信主体的约束和惩戒,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建立保险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此外,还将建立失信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将保险行业诚信放在社会群体监督之中,加大对失信行为的约束、惩处力度。
每经记者获悉,至于具体有哪些“红名单”、哪些“黑名单”,将在具体实践中不断建立和完善,各地保监局可以根据当地实际需求来确定本辖区的红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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