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能放开的坚决放开,能下放的坚决下放。比如,缩小建设工程消防审批范围,向县级公安机关下放出入境证件受理审批权限,向有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下放驾驶人考试权限等,方便广大群众就近办证、考证。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问: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如何进一步规范公安执法行为,保证严格公正执法?
答:经过多年不懈努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不断提升。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公安执法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甚至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这次改革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和可能影响执法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从完善执法办案制度、执法司法衔接机制、执法责任制和人权保障制度四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努力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都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线”,确保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朝着建设法治公安的目标前进。
这些改革措施,更加注重证据意识,适应证据裁判规则要求,完善证据收集工作机制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更加注重人权保障,强调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更加注重责任落实,探索建立主办侦查员制度,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更加注重监督制约,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拓宽外部监督渠道。特别是针对社会高度关注的防范冤假错案问题,立足侦查阶段,作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在受立案环节,完善立案审查制,探索实行受案立案分离和立案归口管理制度;在讯问环节,严重刑事案件都要全程录音录像,逐步实现所有刑事案件讯问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在证据环节,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既要收集有罪、罪重证据,又要收集无罪、罪轻证据;在责任环节,建立执法责任清单制度,将执法职责细化分解到每个执法单位、岗位,明确办案、审核、审批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打造覆盖执法办案全过程、全环节的责任链条。
问:这次改革为什么提出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有哪些具体改革举措?
答:这是由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和人民警察的职业特点决定的。一是任务重。当前,社会稳定进入风险期,公安机关任务繁重艰巨,公安民警“5+2”、“白+黑”已成为工作常态。二是风险高。近些年全国平均每年四百多人牺牲、三四千人负伤,是和平时期牺牲奉献最大的一支队伍。三是压力大。长期超负荷工作,经常加班加点回不了家,不仅工作压力大、生活压力大,而且经常遇到不配合甚至暴力抗法,精神上的压力也较大。尤其是基层民警受机构规格和职数比例限制,人数多、职业少,职业发展空间受限。一些地方民警流失现象比较严重。
这次改革,明确提出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一是建立人民警察分类管理制度,按照职位类别和职务序列实行分类管理,合理确定警官、警员、警务技术职务层次,科学设置职务职数比例,同步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二是健全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以适应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要求。三是完善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贯彻落实人民警察生活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的原则,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保障体系,完善津补贴等相关政策,向基层一线、艰苦危险等重点岗位倾斜,建立健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职业风险保障制度等。此外,这次改革还提出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推动出台相关管理办法。中央作出的这一重大改革决定,将极大地鼓舞队伍士气,充分调动广大人民警察的积极性,激励全体民警更好地履行职责、服务人民。
问:党中央对公安队伍建设十分关心,这次改革在从严治警、从优待警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既是一次惠民的改革,也是一次惠警的改革,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公安队伍建设的关心重视和对全国200多万人民警察的亲切关怀。比如,在政治上,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理顺管理体制。在工作上,加快修订人民警察法,依法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优化机构编制管理、健全警务保障体制,推动解决基层警力、经费保障问题;在生活上,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着力解决基层一线民警职数少职级低、职业风险保障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等等。
依法从严治警,是公安队伍建设的根本要求,也是对公安民警最大的关心爱护。这次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实际,就进一步落实依法从严治警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坚持政治建警,明确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把理想信念摆在公安队伍建设第一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打造忠诚可靠的公安队伍。二是规范权力运行,建立实行权力清单制度,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切实把权力关在严密的制度笼子里,为公安机关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奠定坚实基础。三是强化监督制约,深化执法公开,自觉接受监督,落实执法办案责任制,完善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执法办案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等。
问:如何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取得实效?
答:人民群众对安全、公正的期待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总体思路和任务目标已经明确,关键就是要聚焦聚神聚力抓落实,确保各项改革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取得实效。公安部将与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按照确定的改革任务和目标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落实和推进工作。一是全面动员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党中央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视关怀为强大动力,凝聚全警共识、汇聚改革力量。二是依法有序推进,由于许多改革举措还需要具体细化实施方案,有的需要同步修改法律法规,有的需要先行试点、积累经验,对改革任务将逐项进行分解,明确具体责任,细化分工实施方案,依法有序、积极稳妥地推进。三是突出工作重点,抓住人民群众最期盼解决的突出问题和制约公安工作发展的难点问题,排出一批需要下功夫解决的硬骨头,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四是强化督导检查,把督促、指导和检查贯穿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全过程,做到抓一项成一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