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市制度建立尚待细则落地;大盘优质证券化产品有望跨市场交易
自银监会对信贷资产证券化实行“备案制”并发放首批27家银行开办资产证券化业务资格之后,央行近日也在为推行资产证券化“注册制”征求意见。
根据央行下发的《资产支持证券注册发行有关事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未来受托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应当向央行提交注册发行申请,确定发行额度、参与主体、交易框架和基础资产类型。
对此,中诚信国际结构融资部总经理钮楠表示,未来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或将进行“双线”申请,银监会主要负责审核资质,央行主要负责审核发行额度、法律合规性等。
至于额度的确定标准,央行并未在《征求意见稿》中细化。不过,一家国有大行的相关人士预计,央行将根据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的管理要求,并结合受托机构自身的综合实力、贷款余额及类型、资产证券化产品的类型来确定发行额度,也就是说,同一受托机构的不同类型资产证券化产品,会有不同的发行额度。
按照《征求意见稿》要求,已完成注册的受托机构,可在两年内分期发行该类资产支持证券。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在核准的发行额度内每次发行不需报备。按照要求,资产支持证券分期发行前5个工作日,受托机构须向央行提交相关材料报备。钮楠表示,报备后,央行只是会对交易结构、基础资产等按政策做合规性检查。
不少受访人士表示,此次征求意见稿最大意义,除了将央行对于资产支持证券从审批制转为注册制外,也谈及发行人与主承销商需制定关于资产支持证券做市的协议安排。
“做市机制的提出,主要是从提升资产证券化产品流动性的角度考虑。我国目前已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市场流动性不足,这也导致产品发行存在流动性溢价,抬高了发行成本。”钮楠称,随着我国资产证券化规模不断壮大,配套做市机制的建立,将会提高产品流动性,降低发行成本。
由于《征求意见稿》只是简短提及做市安排,并未细化具体要求,未来做市制度如何实行仍有待后续相关政策落地。
在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市场的选择方面,《征求意见稿》表示,大盘优质证券化产品经央行同意后,可自主选择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市场或跨市场交易。
所谓跨市场交易,就是允许资产证券化产品同时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发行。虽然《征求意见稿》支持跨市场交易,但业内普遍认为,由于银行间债券市场资金盘面大、交易活跃,约90%的债券产品都选择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即使允许跨市场发行,未来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主战场”仍在银行间债券市场。
此外,《征求意见稿》要求,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将定期跟踪市场成员对资产支持证券相关中介机构信息披露情况的评价,并对受托机构及相关中介机构提出改进意见。上述银行人士表示,此举意味着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管权限将下放到交易商协会,而央行的主要任务则侧重产品发行前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