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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明确千亿地方债偿还资金 新增公共预算是主要抓手

    2015-02-04 00:56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金微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金微 发自北京

    进入2015年,地方债将陆续进入偿债高峰期,各地方政府陆续出台债务管理和偿还办法。

    日前,甘肃省对地方债发出警示:各级政府进入债务偿还高峰期。甘肃省将从今年开始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先甄别,再偿还,分类化解。

    结合浙江等地出台的债务管理办法来看,各地针对存量债务的化解,大致采用新增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优先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务等手段。另外,国企资产出让等方式也成为地方偿债的途径之一。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副院长郑春荣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地方债处于甄别阶段,银行贷款都停了,也不让借新债还旧债。对地方政府来说,只有出售国有资产等少数办法了。

    多地偿债高峰到来

    有地方财政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从地方债甄别清理结果来看,地方债的数量大于目前的18万亿元规模。该人士称,省政府对地方债的增长规模要求控制在10%以内,但实际很多地方的债务增长都达到10%以上。

    按照宏源证券的预测,2015年地方政府要偿还的利息逾2万亿元,存量债务则更大。从短期来看,今年还需要通过进一步降息来减轻地方政府的偿债压力。

    对于地方政府而言,除了债务甄别清理,还要应对偿还到期的债务问题。

    甘肃省财政厅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甘肃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1221亿元。2015年到2017年到期需偿还的占38.98%,2018年及以后到期需偿还的占14.45%。

    甘肃省政府确定,将以2013年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为基础,对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按照审计口径进行甄别,并统筹各类资金,加大偿债力度。

    针对到来的偿还高峰,甘肃省明确了多种偿债方式。甘肃省出台的《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各类偿债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新增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力,以及结余资金、超收收入等,原则上要优先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务。同时要求“各部门优化调整支出结构,大力压缩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用于偿还债务。”

    对甄别后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存量债务,各级政府可在批准的限额内申请发行政府债券置换,以降低利息负担,优化期限结构,腾出更多资金用于重点项目建设。

    严管省级以下政府举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王金秀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事实上,地方政府偿债的方式无非是增收节支、用活存量、转移支付、借新还旧、PPP等举措,另外,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出售资产、上市融资、股权转让或企业重组等,也是地方偿债资金的来源。

    按此前审计署公布的数据,除了省级政府的债务,债务下沉,负债率更高的还在地、县级政府,多地县市负债率达100%以上。近期各省份出台的债务管理办法,对于省级以下政府举债方式进一步加强管理和控制。

    如浙江省出台的债务管理办法提到,严格确定偿债责任单位,确保落实偿债资金来源,并按合同规定按期还本付息。没有稳定、可靠资金作还债保障的项目,各级政府不得负债建设。各市、县(市、区)政府要设立相应的偿债准备金。

    郑春荣说,省级层面的偏担保性债务,又有许多大型国企,债务的偿还肯定没有问题,但是省级以下政府就不一定能够扛得住这些债务,偿还有一定的风险,这也是地方严格规范省级以下政府偿债的原因。

    2014年以来,财政部、发改委等部门大力推动PPP来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各地方政府也纷纷出台了PPP管理办法。

    甘肃省就PPP模式提到,投资者按照市场化原则出资,可以通过银行贷款等市场化方式举债并承担偿债责任。

    此外,对于目前存在的经营性项目,甘肃省政府在意见中提到,项目自身运营收入能够按时还本付息的债务,应继续通过项目收入偿还。对项目自身运营收入不足以还本付息的债务,可以通过依法注入优质资产、加强经营管理、探索公私合作模式等措施,提高盈利水平,增强偿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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