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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股东实力不济 保监会驳回天伦人寿、国开财险两险企筹建申请

    每经网 2015-02-02 18:27

    中国保监会2月2日发布通告,决定不予许可天伦人寿、国开财险两家险企的筹建申请。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黄俊玲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黄俊玲 发自北京

    中国保监会2月2日发布通告,决定不予许可天伦人寿、国开财险两家险企的筹建申请。

    每经记者获悉,天伦人寿拟由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芜湖市镜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安徽华亿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鲁班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芜湖运泰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进行筹建。保监会公告披露,天伦人寿筹建被否的原因在于以下几方面:一是拟设立公司发展模式定位不明确,对养老保险的可行性研究不深入,无法证明该项目具备充分的可行性;二是发起人芜湖运泰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已经超过净资产,不具备充足的出资能力,不符合《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7条“股东应当以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向保险公司投资”的要求。

    而国开财险拟由成都国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凌云置业有限公司,财富时代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江西瑞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华纳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筹建,其被否决的原因在于三个方面:一是截至2011年末,主要发起人成都国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西瑞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本级报表的净资产均不足2亿元,不符合《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15条“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的要求;二是主要发起人江西瑞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09年、2010年本级报表亏损,不符合《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15条“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的要求;三是拟任总经理学历为大专,不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11条第1款“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学士以上学位”的要求。

    鉴于以上原因,保监会决定不予许可上述两家险企的筹建。据介绍,如相关股东对以上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批复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提出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每经记者获悉,自2004年保监会重启中资牌照发放以来,10年间保险主体目前已增至百余家。近几年,伴随险资投资渠道放开,保险牌照价值更是被众多资本看上,然而,险企发起股东也存在良莠不齐情况。

    “一些企业以为保险业来钱快,容易做,但进入后发觉不是这么回事”,一位保险业人士告诉记者,事实上,一些保险股东并没有资源优势,并不具备对险企后期的扶持能力,导致不少险企成立后经营困难。不仅如此,由于铺设网点等前期投资巨大,保险业通常有平均7年才能盈利的说法,因此股东是否具有持续出资能力,最被监管层所看中,该业内人士表示,此次被否的两家险企,跟股东实力不强,不具备持续出资能力有关,而如果股东经济实力不足,势必对保险公司提供保障性业务和未来增资扩股都将带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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