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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重点环境案过半涉水污染 业内称违法排污水非常普遍

    每经网 2015-01-29 09:11

    此次公布的18件重点环境案件中,超过一半与水污染相关。自然大学发起人冯永锋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这说明了水污染形势比较严峻,也有政策导向的原因。”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李彪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李彪 发自北京

    1月27日,环保部公布了2014年12月份重点环境案件处理情况,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共18件。其中,河北省1件,山西省1件,辽宁省1件,江苏省2件,山东省3件,河南省2件,湖北省3件,湖南省2件,广东省1件,广西壮族自治区1件,宁夏回族自治区1件。

    此次公布的18件重点环境案件中,超过一半与水污染相关。自然大学发起人冯永锋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这说明了水污染形势比较严峻,也有政策导向的原因。”

    环保部公布的2014年12月份重点环境案件处理情况显示,包括河北兴飞化工有限公司、常州市新鸿医药化工技术有限公司信阳市云龙电源有限公司、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拉么锌矿等在内的近10家环境违规案件涉及水污染问题。

    记者发现,主要存在两种违规状况:一是污水处理设施未按要求建设或者不能正常运行;二是污水未经有效处理直接外排。

    冯永锋认为,水污染形势比较严峻是一方面,另外也不排除政策导向性的问题,大气污染防治这方面有相关的专项督查措施,环保部在公布重点环境案件的时候可能会考虑侧重水污染事件。

    水污染防治需要面对的依然是一些老问题,冯永锋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工业污水防治遭遇的问题依然是企业偷排放问题,有些甚至是在污水处理厂主导下的违规排污行为。而在生活污水防治方面,一些新建小区没有建污水处理厂,或者和原有污水处理厂衔接不上,导致污水直接进入附近河道。”

    一位不愿署名的从事水污染治理的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企业违法排放污水的情况仍然非常普遍,尤其是处于江河湖海边的企业。”

    新《环保法》实施近一个月,备受瞩目的“水十条”也将实施。业界对未来中国水污染防治寄予厚望。有业界专家表示,新《环保法》等法律法规都强调了公众参与,对于改善水污染会有积极作用。对于涉及企业违法排污问题,更需要主动监督和举报。

    近年来,在环保部门的执法监管记录中总能找到“中字头”企业的身影。

    针对相关环境问题,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政策与环境规划研究所所长宋国君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需要从两个层面考虑:一是法律层面的问题,主张用排污许可证制度来解决;二是监管问题,主要看污染源是否跨行政区域,涉及到经济学上的“外部性”问题。

    宋国君建议,“由于存在负的外部性,企业所在的行政区域在环境污染监管方面可能表现得不够积极。这时就需要由更高级别的行政机构来实施监管。”

    此前,环保部副部长潘岳表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的实施,考验着环保部门是否具有“最严格执行力”。

    从近期中央层面出台的一系列文件,以及环保部门的监管执法动作来看,环保执法力度加强的信号较为明晰,这对于尤为注重社会形象的大型企业而言,需要在环保问题上投入更多的精力。(实习生王微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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