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宋戈 实习记者 余强
今日(1月9日),*ST锐电(601558,收盘价3.24元)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月8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由于公司在2011年年报中通过制作虚假吊装单提前确认收入的方式,虚增当年利润2.78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7.58%),证监会拟对公司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以60万元罚款,并对公司部分人员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证监会称,华锐风电2011年年报通过提前确认的方式虚构营业收入、虚增利润的事实至为明显,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关于“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违法行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证监会拟决定:对华锐风电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华锐风电时任相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给予警告、罚款处罚。此外,依据《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对部分人员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