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李彪 发自北京
新常态下环境保护进一步趋严,产业结构调整将不断压缩“双高”产品市场空间。
近日,环保部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和人民银行等13个部门提供了《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4年版)》(以下简称《综合名录》)。据环保部介绍,《综合名录》发布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以下简称“双高”产品名录),包括777项产品。
此外,为了提示和引导公众减少“双高”产品的使用,环保部负责人称,将开展将有关“双高”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的研究工作。
“双高”产品目录逐年扩容
根据国务院部署,自2007年以来,环境保护部组织开展综合名录制定工作。环保部有关负责人称,此次发布的综合名录是在对历年制定的综合名录进行修订、完善的基础上,汇总2014年制定的新一批综合名录形成的。
据介绍,“双高”产品包含了40余种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产污量大的产品,30余种产生大量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的产品,近200余种涉重金属污染的产品,近500种高环境风险产品。
记者对比近几年环保部发布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发现,“双高”产品目录扩容的趋势明显。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3年版)》中,“双高”产品722项;2012年为596项;2008年,仅涉及6个行业的141种“双高”产品。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认为,现在整体环境形势比较严峻,在废气、废水、固废、危废等排放问题上,“双高”产品在排放中所占的比重非常高。“必须要对‘双高’产品进行严格管理,希望通过这种‘负面清单’方式,加强对这些产品的有效管理。” 马军说。
推动“双高”产品逐步退出市场
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制定“双高”产品名录,能够引导绿色投资和绿色生产、带动公众和全社会“绿色消费”,推动构建环境损害成本合理负担机制。以市场价格杠杆,抑制“双高”产品的生产和使用,乃至推动这些产品有序退出市场。
为进一步促进绿色消费,落实新《环保法》关于鼓励和引导公民“使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品和再生产品,减少废弃物的产生”等有关规定,综合名录将部分环境危害较大的消费品纳入“双高”产品,提示和引导公众减少这些产品的使用。
该负责人称,根据三中全会关于将高污染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的要求,环保部门也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将有关“双高”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的研究工作。
实际上,在产业结构调整的大环境下,限制“双高”产品市场发展的步伐在不断加快。
2012年,环保部就曾向发改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提出建议,针对仍享受出口退税优惠政策的53种“双高”产品、仍在开展加工贸易的64种“双高”产品,取消出口退税、禁止加工贸易。
截至2014年初,《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3年版)》所列产品中,已有300余种“双高”产品被财税和贸易主管部门取消出口退税,并被禁止加工贸易。
此外,对于接下来综合名录的制定和应用工作,环保部相关负责人强调,将结合各经济部门的政策特点和需求,提出细化的、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系列政策建议;继续紧密围绕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扩大综合名录的覆盖面,兼顾总量减排、质量改善、风险防范,体现更为严格的环境管理导向与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