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有效保障质量安全,贵阳市决定在部分国有企业、获得名牌产品骨干企业中试点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按照该制度,首席质量官可行使质量安全“一票否决”权。
新华网贵阳12月24日电(记者王新明)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有效保障质量安全,贵阳市决定在部分国有企业、获得名牌产品骨干企业中试点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按照该制度,首席质量官可行使质量安全“一票否决”权。
记者24日从贵阳市质监局了解到,首席质量官一般由企业决策层分管质量工作的领导或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并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其开展工作。企业的质量管理、检验、安全等由首席质量官直接领导。
按照规定,首席质量官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熟悉国家有关质量法律法规和政策。同时,需取得中级以上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5年以上质量工作经历。企业发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首席质量官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贵阳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将列入贵阳评价企业名牌产品、纳入市长质量奖评内容,并作为贵阳市产品质量“红榜”企业评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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