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安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马勇慧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受贿赃款170万元依法没收。一审判决后,马勇慧并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张静 毕华章 发自西安
每经记者张静 毕华章 发自西安
12月16日,陕西省纪委披露,决定给予长安银行小微企业运营中心总经理、原长安银行大唐西市支行行长马勇慧开除党籍处分。此前,马勇慧已因办理贷款受贿170万元而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马勇慧主动交代的4家行贿公司中,包括近年来因主打文化牌而闻名全国的大唐西市项目相关企业,分别为陕西佳鑫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鑫集团)及西安大唐西市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西市置业)。
经西安中院查明,2012年3月,佳鑫集团兼大唐西市置业财务总监杨兴文找到马勇慧请求其帮忙贷款。后在马的帮助下,长安银行大唐西市支行于2012年3月至9月期间,为大唐西市置业及佳鑫集团旗下十余家公司发放贷款共计6亿元。杨兴文则先后向马勇慧送去共计80万元。
对此,记者致电佳鑫集团及大唐西市置业法人代表吕建中,但对方称对此事不知情。但值得注意的是,大唐西市置业年检资料显示,该公司2010年资产负债率高达97%,几近资不抵债,但在此情形下仍获长安银行1.95亿元贷款。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长安银行董事会办公室,但电话无人接听。记者又致电长安银行董事长孙宗宽,其电话处于呼转状态。随后,记者向其发去短信,但截至发稿仍未收到回复。
支行行长受贿170万
今年5月13日,陕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消息称,马勇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
马勇慧落马使得长安银行与该行大唐西市支行引起舆论关注。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得的(2014)西中刑二初字第00060号判决书显示,马勇慧于2009年8月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调入长安银行。2011年5月至2013年4月,任长安银行大唐西市支行行长,2013年4月至案发前,任长安银行小微企业运营部总经理。今年4月11日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4月24日被逮捕。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对马勇慧提起公诉的时间是今年8月20日。据西安检方指控,马勇慧在担任长安银行大唐西市支行行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发放贷款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四家企业好处费、感谢费共计170万元。
日前,西安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马勇慧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受贿赃款170万元依法没收。一审判决后,马勇慧并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大唐西市置业曾多次行贿
值得一提的是,马勇慧受贿案中亦牵扯出因主打文化牌闻名全国的大唐西市项目相关企业,分别为佳鑫集团及大唐西市置业。
企业登记信息显示,佳鑫集团设立于1996年10月,注册资本6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大唐西市置业则设立于2005年1月,注册资本2亿元。两家公司法人代表均为吕建中。
同时,大唐西市项目官网介绍,吕建中亦为西安大唐西市文化产业投资集团董事局主席,该集团公司旗下包括大唐西市置业等多家全资子公司。
西安中院查明,2012年3月,佳鑫集团兼大唐西市置业财务总监杨兴文为解决佳鑫集团下属企业部分公司资金不足的问题,找到马勇慧请求其帮忙解决贷款事宜。此后在马勇慧帮助下,大唐西市支行于2012年3月至9月期间,为佳鑫集团下属的十余家公司发放贷款共2亿元。
为感谢马勇慧以及继续从该行获得贷款,杨先后于2012年6月、9月送给马勇慧总共80万元。2013年1月,大唐西市支行又向大唐西市置业发放贷款4亿元。
除多次向马勇慧行贿外,记者梳理发现,大唐西市置业亦曾向其他银行管理层行贿。
就上述情形,记者致电佳鑫集团及大唐西市置业法人代表吕建中,但对方称对此事不知情。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大唐西市置业与长安银行此前亦有业务往来。记者获取的大唐西市置业2010年度年检资料显示,当年该公司有1.95亿元长期借款来自长安银行,而到2011年年末,来自长安银行的长期借款仍余1.91亿元。
然而,大唐西市置业年检资料显示,该公司2010年资产负债率高达97.46%,2011年其资产负债率更是高达99.01%。
陕西银监局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向企业发放贷款由各家银行自己衡量。“一般会结合多个指标考察企业,除财务指标外,也有非财务方面的指标。”
某国有商业银行相关人士也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判断一个企业要看政府对它有无政策支持,是属于支持类、维持类、压缩类还是退出类客户;其次还要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及集团公司实力;另外要看它在当地的经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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