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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资行准入门槛降低 在华设点将提速

    证券时报 2014-12-22 09:12

    日前,国务院正式公布修改《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决定。据了解,新版条例有利于节省外资银行的资本金,放宽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条件。业内人士预计,外资银行进入中国营业的速度将加快。

    证券时报记者蔡恺孙璐璐

    修订后的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终于掀开面纱。

    日前,国务院正式公布修改《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称“新版条例”)的决定。据了解,新版条例有利于节省外资银行的资本金,放宽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条件。业内人士预计,外资银行进入中国营业的速度将加快。

    设分行

    不需1亿元营运资金

    新版条例将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解释称,本次修改条例的重点落在适度放宽外资银行准入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条件,为外资银行设立运营提供更加宽松、自主的制度环境。

    对比2006年颁布的旧版条例,新版条例在放宽外资银行准入方面有几个方面的修改。其中,对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行,不再规定其无偿拨给营运资金的最低限额。旧版条例规定,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行,应当由总行拨给至少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营运资金。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取消上述限制后,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业务需求,在分行之间有效配置营运资金。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表示,删除1亿元营运资金的要求是为外资银行的资本约束松绑。此前,外资银行分支机构在境内补充资本方式单一,主要依靠利润留存、母公司注资,但母公司注资因涉及外商直接投资,需要经过银监会、外管局、商务部等部门的审批,流程耗时繁琐,这限制了外资银行在中国境内的发展。

    国内市场规模居前的某外资银行深圳分行行长表示,过去外资银行开设分支机构需要消耗资本金,而删除了分行1亿元营运资金的要求之后,有利于外资银行节省资本金。

    2011年以来,主要的外资银行掀起一轮增资热潮。2011年,汇丰中国获得母行增资28亿元;2014年2月,东亚中国也获批增资20亿元。上述外资银行深圳分行行长称,增资不仅仅是因为外资银行的母行看好中国市场,更因为是分支行网络拓展迅速,资本金需要跟上。

    至于新版条例会不会令外资银行加快增设网点,上述外资行深圳分行行长表示,应该分类别看,对于汇丰、东亚、渣打等已在各省市有广泛布局的外资银行来说,条例修改的影响并不是很大,而对于规模较小且网点不足的外资银行来说,到其他省市开设分行的吸引力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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