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2月8日,网络上开始流传《一步之遥》的审查意见,有网友截图“北京电影审查意见表”,上抒写着审查意见,影片一些情节、台词低级、粗俗。
不亦乐乎隶属于姜文
《一步之遥》的发行由中影等承担,但出品方则是北京不亦乐乎电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这家“名不见经传”的公司与姜文密切相关。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查询发现,北京不亦乐乎电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主要是从事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影视策划等,法定代表人为马珂,成立于2008年4月8日。
注册资本600万元,姜文、马珂、尹红波、严金辉分别认缴出资金额306万元、264万元、18万元和12万元,这意味姜文是该公司的最大股东。然而,马珂身兼执行董秘和总经理,姜文只是监事。
另外,《每日经济新闻》还发现还有一家北京不亦乐乎影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影视制作、广告设计制作等,成立日期为2005年4月13日,法人为姜洪齐,姜文为监事,总经理则由宋妍(女)担纲。
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北京不亦乐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姜洪齐分别认缴出资金额90万元和10万元。
而北京不亦乐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则为宋妍,主要从事影视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等,成立于2002年6月20日。
注册资本为30万元,姜文和宋妍分别认缴出资金额24万元和6万元,宋妍同时兼任执行董事和总经理,姜文担任监事。这意味着,姜文起码在三家影视文化公司中拥有股权。
昨天(12月8日,网络上开始流传《一步之遥》的审查意见,有网友截图“北京电影审查意见表”,上抒写着审查意见“影片一些情节、台词存在低级、粗俗,调侃经典及古今历史名人,性暗示等问题,需修改”,并明确列出了几点修改意见。但该意见表上的审查日期为10月29日,是否与本次延迟首映相关,目前并未最终证实。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多次拨打北京不亦乐乎电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上留下的联系方式,但接听电话的人表示“打错了”;北京不亦乐乎影业有限公司的座机无人接听,手机则已关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