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日获置入温州益优 涉足农产品市场运营
浙江东日(600113)12月8日晚间公告,公司拟以持有的浙江东日进出口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其中温州房开持有浙江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金华金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0%股权),以及公司向温州房开和浙江房开提供借款形成的债权作为置出资产,与温州市益优农产品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进行置换,差额部分由应当补足的一方以现金补足。
浙江东日控股股东浙江东方集团公司为温州市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温州益优为现代集团全资子公司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菜篮子集团拟将其下属的温州菜篮子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温州市水产批发交易市场、温州市生猪肉品批发交易市场等资产及相关负债,以及菜篮子集团持有的温州菜篮子经营配送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和温州菜篮子肉类运输有限公司75%的股权,注入温州益优,随后再将温州益优10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现代集团。上述工作完成后,由现代集团作为此次重组交易对方,与浙江东日进行重大资产置换。
以2014年9月30日为预评估基准日,置入的温州益优100%股权预评估值为48800万元,较温州益优模拟合并报表(未经审计)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35606.54万元增值13193.46万元,增值率为37.05%。
以2014年9月30日为预评估基准日,置出资产的预评估值为45909.50万元。
根据有关规定,此次拟置入资产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及净资产额均达到上市公司对应指标的50%以上,且置入资产的资产净额超过5000万元,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浙江东日表示,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拥有温州益优100%的股权。公司的房地产开发及进出口贸易业务将被全部剥离,主营业务在保留东方灯具市场运营基础上,增加了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运营及相关配套业务。从此,公司成为以灯具市场和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运营为主业的专业市场运营公司,公司主业进一步得到增强,后续发展空间及盈利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仍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15600.60万股,持股比例为48.97%,东方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及持股比例均未发生变化。交易将不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