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此前提出的“附加费用率按照35%标准划线”,有业内人士认为,此举维护市场整体稳定的意图明显,但有实力的公司还是有各种渠道展现优势。
有行业分析人士认为,车险费改短期内对行业的冲击可能并不明显。继国内汽车“零整比”报告两次公开发布后,更多的“零整比”数据核算正在进行中,市场上车辆全部零配件的价格之和与整车销售价格的比值将成为车险费改的配合因素。
偿二代改革则是另一个影响因素。中国人寿相关人士表示,偿二代框架下,车险业务风险计量回归正常,将催化车险市场竞争:“车险业务最低资本要求低于其他险种,更低于现行的偿付能力要求。同时,根据偿二代对保费风险最低资本的超额累退设计,大型主体将有动力继续保持和扩大其车险业务规模。”
争议附加费率划线35%
“以机动车为主的车险结构类型中,雨雪天气后,尤其是冬季第一场雪后,车辆赔付率马上明显上升,而保费、准备金的提取都是一年中各个月份均匀分布的,短期内事故量增加会使计量因子形成波动,在11月和12月表现尤为明显。”前述车险业务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
“车险的未决赔案往往会采用预期赔付率加以处理,或用流量三角形做信息测算,这样会产生路径依赖和周期性波动,同时没有特别的办法能将其修匀,因为它受天气影响很大,与风险本身和市场特征都有关系。费改方案作出进一步的明确后,这方面保险公司在计量中将更加注意。”
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保险业内人士就“附加费用率不得低于35%”的提法存在争议。有大型保险公司人士认为,保监会要求各家公司上报的费用率不 得低于35%的费用下限,35%的费率是在原则上出于审慎考虑所约定的费用率下限,为了不使费率出现过大波动,维护市场整体稳定、防范恶性竞争的意图明 显。但成熟的保险公司因为已有规模效应和存量客户,运营成本将低于市场上新进保险公司,从而导致实际上的市场不公。
有业内专家表示,35%划线实际上“没有意义”:“市场价格是交易选择的结果,其中的风险是没法分担的。有实力的公司还是有各种渠道来展示优势。从消费者角度来看,如果把附加费用率定得过高,可能会在舆论上不被支持。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态度审慎,但在费率上没有完全放开。”
上述创新业务部门人士认为,“从经营角度看,车险价格的厘定仍然非常粗放,保险公司最终赚的是大约三分之一的优质客户的钱,来补贴服务其他客户造成的亏损缺口。方案落地后,对不同类型的客户细分,将会产生明显的价格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