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价格改革正在迎来最后的攻坚战。
如果说此前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相关决定还停留在纸面上,那么,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可以说是正式打响了价格改革攻坚战的发令枪。
从以往的历史来看,经济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是围绕价格改革展开,在价格改革比较顺利时,经济改革就推进得比较顺利;而当价格改革遭遇重大挫折时,国民经济的发展就会出现比较大的动荡,经济改革也会遭到比较大的波折。
在此之前的30多年中,通过不断推进价格改革,中国已经基本确立了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但是,在资源性产品等领域,价格改革还相对滞后,价格的市场化程度还不高,难以完全真实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要起决定性作用。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这就需要进一步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把价格改革进一步向纵深推进,只有价格合理、有效且灵敏,资源配置的结构才能优化、效率才能提高,产业结构调整和环境治理才能得到切实推动。
实际上,今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已经在资源型产品等领域的价格改革上有所推进。
一方面,在资源价格上先后提出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阶梯用水价格制度、实行居民阶梯气价政策,最近又决定在广东深圳开展新一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
另一方面,又明确在新建的准池铁路开通运营后,货物运价实行市场调节;还全面放开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通话费、出租电路租用费、拨号上网通信费等各类电信业务资费。
在医药价格方面,已经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目录中低价药品价格,曾经主管价格司工作的原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近期也明确表示,药品价格全面放开的时机已经成熟。
在农业领域,新疆已经启动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未来有条件的话还会将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进一步向其他农产品推广。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发改委价格司已经有5个相关领导被查,显示国家在加大对价格主管部门的反腐力度,这也将有助于相关价格改革的推进。
因此,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提到的所有领域的价格改革都在试点和推进之中,价格改革的攻坚战已在全面推进。
需要强调的是,与1980年代中后期的那轮“价格闯关”不同,此次价格改革攻坚战是在物价形势比较平稳、绝大多数领域物价已经由市场调节的情况下展开的,价格改革的相关外部条件已不可同日而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