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下午,浦发银行和兴业银行均发布公告称,当日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该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申请。
每经编辑 蔡雅芸
每经记者 袁君 发自上海
11月3日下午,浦发银行和兴业银行均发布公告称,当日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该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申请。
浦发银行公告表示,11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申请。根据审核结果,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申请获得通过。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决定后另行公告。
兴业银行公告表示,11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14年第188次会议审核通过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境内优先股的申请。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决定后另行公告。
今年4月,浦发银行披露优先股预案,公司拟向不超过200名合格投资者发行总股数不超过3亿股优先股,每股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募得不超过300亿元资金将按照相关规定用于补充公司其他一级资本。其中2014年发行量不超过1.5亿股,募集金额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上述方案已于今年8月获银监会核准。
9月2日,兴业银行也发布公告称该行优先股方案已获得银监会批复,同意该行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亿股的优先股,募集金额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并按照有关规定计入公司其他一级资本。其中,2014年发行量不超过1.3亿股,募集金额不超过130亿元人民币。
至此,继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之后,浦发、兴业成为首批获证监会核准发行优先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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