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强宏谈互联网金融监管:应向功能、行为监管转变

    每经网 2014-10-30 22:24

    每经记者 谢振宇 实习记者 黄宗彦 发自成都

    “P2P网贷的信息披露一定要有个公众平台。平台一定要有公信力,最好是由政府来建立。(P2P网贷机构)从事先的监管,准入门槛的审查,到最后披露平台的公信力、公众化,这些都是必须的。”商务部中国国际经济合作协会副秘书长强宏10月30日中午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

    互联网金融是国内金融业最热门的话题,但近一年来,亦出现了不少P2P平台老总跑路事件。跑路事件频发的背后,“资金池”模式成为罪魁祸首之一,行业需要更好的资金管理模式,也需运营更加高效、安全。

    网贷平台的资金安全、行业监管、以及信息披露等等,成为了10月30日在成都举行的汇付天下2014年互联网金融西部论坛上被探讨最多的话题。

    “互联网金融,P2P现在处于什么样阶段,风险如何?我的观点风险是存在的,但是从总体趋势来看,互联网金融特别是P2P如此方兴未艾的发展,目前处于一种积极风险的阶段。”强宏指出,当前讲风险控制,措施不是简单消极地管理。

    如何让互联网金融和P2P进行深入地改造或者说进一步规范?强宏从如何控制风险、如何征信,从未来产业健康发展和培育角度等角度,他给出了一下几点关键建议:

    第一, 需要首先关注项目本身的成长性。“这个成长性决定了这个项目能够给投资人带来健康有益的回报。”

    第二,“我们面对客户的时候我们要承担一个培育市场,需要教育投资者责任。”

    “第三要素,我们更多要关注从技术手段来改进。”强宏指出,我们的整体监管思路由过去自主监管和行政监管转变为功能、行为监管。

    “所谓自主监管就是指互联网金融机构、P2P平台公司要求更多完成自己的自律。或者说我们给予很多行政上监管,今天让你做,明天不让你做,今天觉得你有问题了,你停一停,这是行政监督。下一步要向功能和行为监管过渡。功能过渡是要用技术手段,行为监管是研究P2P模式内在规律性。”强宏最后如是说。

    目前,国内网贷资金的托管方式主要是支付公司或传统银行。谈及互联网金融的资金托管,强宏表示,目前首先需要对托管机构的资格重新认定。“这个审定必须是社会第三方组织,“而非政府,否则就回去了,成了行政化手段”。强宏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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