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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粮食局:确立依法治粮

    2014-10-27 00:35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张雯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张雯 发自北京

    从发出动议到公布草案、再到征求意见已经10年有余的《粮食法》,有望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后提速立法进程。

    近日,国家粮食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粮,加快法治粮食建设,积极推进《粮食法》立法进程,着力提升粮食流通法治化水平。

    事实上,在国内粮食领域,尚无一部完整的法律进行约束,现行粮食管理是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而进行,就法律地位而言,并未上升到“法治”高度。

    “现行粮食管理还处于分散执法状态,而《粮食法》出台将有助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更加集中执法权力。”一位地方粮食系统人士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这将使‘依法治粮’有更加明确的责任人和工作目标”。

    《粮食法》尚未出台

    2012年2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粮食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但目前《粮食法》还是没有出台。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广西代表团30余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交了一份加快制定《粮食法》的议案。

    议案指出,粮食安全是关系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自立的重大战略问题。为促进粮食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的规范、有序,确保粮食安全,必须进一步加快《粮食法》的制定进程。

    《粮食法(征求意见稿)》针对市场配置粮食资源、粮食生产保障、粮食流通保障、粮食质量安全保障、粮食调控与储备、粮食产业支持与发展等几大方面都作出了法律规定,然而,由于对若干争议较大的议题征求意见稿尚无明确界定。

    “按照征求意见稿,粮食储备企业不得利用储备粮进行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其他违反国家粮食政策和规定的活动,就这一条而言,利益牵扯巨大,各种声音也很多。”上述粮食系统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今年全国 “两会”后,《粮食法》立法工作明显提速。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制定粮食法被列入了今年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今年6月中旬,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带队赴江苏进行粮食法立法调研。据了解,这是对粮食主产区的一次调研,而根据《粮食法》立法设计,保障粮食供给能力、调动主产区和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以及分清产区和销区的责任,都是意欲涵盖的重点环节。

    粮食流通法治化

    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部署,粮食管理也将进入更加法治化的通道。

    国家粮食局党组扩大会议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粮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推进法治粮食建设,全面提升粮食流通法治化水平。

    事实上,粮食管理法治化涉及到多社会角色的管理。对于粮食生产者而言,《粮食法》有助于防止耕地“非粮化”、通过粮食优势功能区利益补偿机制持续刺激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对于粮食经营者而言,有望通过《粮食法》获得粮仓建设、粮食加工能力建设、收购资金金融扶持的法律依据等。

    据了解,下一步国家粮食局将全面落实依法行政,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全面推进粮食政务公开,着力营造粮食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环境。加强粮食行业自律,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快建立粮食经营者信用信息平台,依法查处违反国家粮食政策、坑害农民和消费者利益、损害国家利益的涉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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