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二代体系再有进展,保监会表示,将在今年年底前正式发布偿二代体系下流动性风险监管规则。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黄俊玲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黄俊玲 发自北京
偿二代体系再有进展,保监会表示,将在今年年底前正式发布偿二代体系下流动性风险监管规则。
昨日(10月15日),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X号:流动性风险(征求意见第二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这是偿二代体系下流动性风险监管规则继4月份向各保监局和部分保险公司征求意见后,再次公开征求意见。
保监会认为,《征求意见稿》突出了偿二代下流动性风险监管规则的两个鲜明特征:第一,监管理念、框架和工具与国际标准一致。首先,采纳了国际通行的流动性监管框架。其次,统一了产险公司和寿险公司的流动性监管规则,消除了产、寿险公司之间不必要的监管规则差异,避免集团内产、寿险之间出现监管套利。最后,设定了三个国际通行、可比、有效的流动性监管指标,对保险公司静态和动态、远期和近期的流动性风险进行预警监测。
第二,指标口径和参数充分体现我国实际。《征求意见稿》注重在借鉴国际通用指标的同时,结合我国保险业的实际进行修正和改进。例如,将“综合流动比率”的指标口径从“资产打折法”调整为“预期流量法”,将“30日流动性覆盖率”调整为“90日流动性覆盖率”,目的是使这些在成熟市场常用的监测指标能在高速成长、波动性较大的新兴保险市场中,也能有效地发挥风险预警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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