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资投资信托计划到底有多大规模?保监会首次揭开险资信托投资的家底。
在提出问题的同时,保监会罕见地将许多公司进行公开点名。
首先是投资规模增速快。2014年以来,保险资金信托投资快速增长,前两个季度的季度增长率分别为41.3%、37.7%。部分公司投资增长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如太平洋人寿、太平养老、都邦财险、太平人寿、工银安盛、华夏人寿,二季度末投资余额与上年末相比,增长率均超过400%。
其次,投资集中度较高。表现在基础资产集中,近51%的信托投资集中于房地产和基础设施等不动产领域。其中,合众人寿、国华人寿、百年人寿、信泰人寿、永安财险、前海人寿、紫金财险、正德人寿等公司相关投资占其信托投资的比例均在90%以上,泰康人寿、太平人寿、建信人寿、阳光人寿、长城人寿等公司相关投资占比在80%-90%,生命人寿、中华联合财险、安诚财险、工银安盛、利安人寿等公司相关投资占比在60%-80%。
同时,交易对手集中,近60%的信托计划由上海国际信托、建信信托、平安信托、中信信托、中诚信托和华能贵诚信托6家信托公司发行。
保监会担心,关联交易存在风险。检查发现,部分公司关联交易潜在一定风险:一是关联交易金额占其信托投资比例较高,如幸福人寿、建信人寿、合众人寿、利安人寿,占比分别达到94%、78%、64%、60%;二是保险机构与融资人为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方,部分机构还与信托公司、信用增级方等主体具有关联关系,保险机构通过投资信托产品给融资人借款,用于融资人房地产投资、满足流动性需求、受让融资人持有的债权等用途,如合众资产、利安人寿、中华联合财险。
基础资产不明确。部分信托投资合同投资标的不明晰。检查发现,在人保寿险投资的《中诚信托-理财贰号单一资金信托计划》中,中诚信托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出资分别成立多个有限合伙企业,涉及金额160余亿元,但其《有限合伙协议》中未明确具体投资标的。
信用评级机制不完善,部分信托产品只具有预评级。保监会检查发现,国华人寿投资的部分信托产品,只具有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预评级报告,没有正式评级。部分中小保险机构内部信用风险评估能力较弱,内部信用评级质量有待提高。
保监会对此表明态度,认为保险资金投资信托的潜在风险不断聚集,各保险机构应当严格遵守信托投资相关监管规定,进一步防范信托投资风险。
“加强自身专业能力建设,完善投资决策授权、风险管理控制及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行内部相关管理制度,明确信托投资专业责任人。保险公司委托资产管理公司开展信托投资,双方应当严格落实委托投资相关规定,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委托投资有序合规。”保监会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