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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行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年内出台 业内称不含具体监管内容

    2014-09-22 00:50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杨珏轩 发自广州    

    每经记者 杨珏轩 发自广州

    今年以来,关于互联网行业的监管一直广受关注,互联网金融机构也频频参加监管部门的调研活动,但监管细则迟迟没有出台。

    9月20日,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陈宝国在该协会第二批会员单位颁发仪式上透露,央行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年内一定会发布。

    陈宝国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央行的《指导意见》比较宽泛,是针对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框架性指导,并不具体针对P2P、众筹、第三方支付等出台细则政策。

    网贷之家联合创始人朱明春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央行即将出台的《指导意见》和监管细则是两回事,可能并不包括监管内容。

    央行在等待发布时机

    “从目前来看,央行的《指导意见》对互联网金融创新是持支持和扶持态度的。”陈宝国表示。

    事实上,央行的这份《指导意见》已酝酿多时。4月29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法律事务处处长张劲在广州民间金融街互联网金融基地挂牌仪式上表示:“总行正在起草关于互联网金融促进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成文,正在报国务院审批,很快就会下发。”

    7月29日,《证券时报》报道称,7月中旬,央行召集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开会,就尚未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进行沟通交流,至于市场关注的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方式,《指导意见》中明确为制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和创新监管。

    然而,这份酝酿已久的文件至今仍未正式出台。

    “年内一定会发布。”陈宝国透露,“我刚从北京回来,央行的《指导意见》已制定完毕,在等待发布时机。”

    不过,不同于以往市场的猜测,即将出台的央行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可能并不涉及具体监管问题。陈宝国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央行的《指导意见》比较宽泛,是针对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框架性指导,并不具体针对P2P、众筹、第三方支付等出台细则政策;也不会对P2P等进行定义,细则定义留给银监会和各地金融办。

    监管层频繁调研

    有别于具体的监管细则,央行的《指导意见》可能与各地区互联网金融扶持政策更加相近。

    “央行的《指导意见》是比较宽泛的,地方性的 (扶持政策)是具体的指导意见,总的方向是推动行业良性发展。央行的态度还是比较开明的。”陈宝国称,“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各地的扶持政策早就已经出来了。”

    早在6月以前,北京、上海、深圳就已出台相关的互联网金融支持政策。6月初,广州市政府也出台了《广州市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进行意见征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得的《征求意见稿》显示,在广州落户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将得到落户、租赁办公用房、业务创新、提供融资服务以及人才引入等方面的奖励补贴,而落户奖励是其中最大的亮点。获得落户奖励的最低注册资本标准是2000万元,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下、2000万元以上,可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注册资本20亿元及以上的,可获得最高一次性奖励1200万元。

    不过,这份文件至今未见正式出台。

    “原定于广州金交会期间发布,但后来推迟了。”某知情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关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细则更是姗姗来迟。朱明春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关于监管层的调研活动非常频繁,隔一段时间就有一次,整个行业都在翘首以盼(监管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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