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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权交易方案10月出台 确权工作呼之欲出

    证券时报 2014-09-19 13:16

     

    水利部拟在10月底前批复水权交易试点地区的工作方案,这一批交易试点地区包括宁夏、江西和湖北等7省区。工作方案的确定意味着水权交易工作有望从试点地区开展至全国范围。

    目前试点地区将在2到3年的时间内,完成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水权交易流转、相关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今年7月的水权试点工作会议明确,宁夏回族自治区、江西省、湖北省将重点探索采取多种形式确权登记和分类推进取用水户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内蒙古自治区、河南省、甘肃省、广东省重点开展跨盟市、跨流域,行业和用水户间、流域上下游等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流转模式。

    虽然我国自1999年起就开展水权制度建设,2006年建立起浙江省东阳-义乌首例水权交易工程。但这些工作多是地方自发以协商方式做出的一些探索,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王亚华认为,考虑到我国水资源的国有属性,这些探索工作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水权交易,只是水量转让而已。

    之后在水利部推动下,内蒙古巴彦淖尔与鄂尔多斯、宁夏热电企业与农户之间的水权交易进一步展开。而此次中央政府顶层设计下的大规模水权交易试点工作有望辐射全国水利工作,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胡继连认为“水权制度建设刚刚开始”。

    目前水权交易工作还面临一些难点。从总体上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尚未全面建立,主要跨省江河水量分配尚未完成,仍有近40%的取水量没有办理许可证。一些丰水地区考虑到经济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不愿过早将水资源使用权固定到取用水户,对确权登记缺乏积极性。

    另外一些试点地区县级以下尤其是农业终端的用水权普遍尚未确权,而农业用水每年占全国用水比例的一半以上。“没有确权的标志就是无法计量。由于农业灌溉用水分散,计量成本高,确权成本高于确权收益,因此对终端水权迟迟未能确认。政府如果改造供水系统,由现在的明渠供水改成暗渠或管道供水,就有办法计量了,但这方面还需要政府投资,解决供水体系和计量问题。”胡继连说。

    专家建议以市场化手段督促确权工作的进行,政府在水权交易中只担负管理工作,不参与定价和买卖过程。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谷树中认为,应建立跨区域水权交易平台,通过公平议价的方式,而不是行政任务的方式解决确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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