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要求重点区域地级及以上城市今年10月底前完成黄标车限行和禁行区域划定工作;2014年底前实施限行区域黄标车分时段限行,城市核心区域全天禁行;
环保部18日通报,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确保完成2014年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600万辆的任务,环保部联合国家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部门编制印发了《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
目前,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已分解落实到各省(区、市)。环保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方案》从加大黄标车及老旧车监管力度,调高黄标车及老旧车使用成本,通过市场手段、补贴促进淘汰等多个方面着手推进淘汰工作。具体有以下8项措施:
一是开展黄标车限行,加强道路监督执法。《方案》要求重点区域地级及以上城市今年10月底前完成黄标车限行和禁行区域划定工作;2014年底前实施限行区域黄标车分时段限行,城市核心区域全天禁行;2015年6月底前,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实施黄标车限行、禁行。
二是提高检验频次,严格执行强制报废标准。今年9月起,黄标车环保、综合性能检测频度提高为每季度1次。
三是严格营运黄标车监督管理。四是加强机动车安全、环保检测机构监管。五是出台黄标车及老旧车提前淘汰激励政策。《方案》要求地方财政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并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对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后的车主购置新车给予信贷支持。六是鼓励车企实行让利营销。七是建设国家、省、市三级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八是开展黄标车治理改造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