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北京银监局副局长向世文:社区银行专职人员不少于两人 严禁行外人员驻点

    2014-09-12 01:01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张威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张威 发自北京

    社区银行定位服务于小区居民,已成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组成部分,适当、必要的监管是其降低风险、长久发展的必要条件。

    那么,北京社区银行现在有多少家获批,未来是怎样规划的?在社区银行处于起步阶段,监管部门如何防控风险?在社区银行盈利模式还有待探讨时,从监管角度又如何保证未来发展的持久性?

    为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下简称NBD)近日独家专访了北京银监局分管副局长向世文。据向世文介绍,除了严格限制社区支行的业务范围外,北京银监局要求每家社区支行、小微支行应确保在岗专职人员不少于两人,以实现岗位制衡和相互监督;严禁银行以外人员驻点以及不得办理现金业务等措施来控制社区银行风险。

    多家银行申报社区、小微支行

    NBD:请您介绍一下目前北京有多少家社区银行获批,都是哪些银行?

    向世文:截至2014年8月8日,民生、光大、兴业以及渤海银行北京分行已向北京银监局报送共计28家社区支行的开业请示,目前正在审批中。

    另外,华夏、浦发、平安、光大、包商银行北京分行和北京银行已向北京银监局报送共计72家社区支行、15家小微支行的筹建报告。目前,上述87家支行正在筹建中。

    NBD:在您看来,社区银行存在的重要性是什么?

    向世文:目前北京市新设的大型居民区周边还存在一定的金融服务空白地区或薄弱地区。在北京银监局开展相关调查时,上述区域的居民普遍反映银行网点少、距离远、排队时间长,希望银行机构能够更多地融入社区,提供更加亲民的基础金融服务,如为老年客户和社区残障人士提供上门服务、向居民普及假币鉴别等基础金融知识等。在小微企业聚集地区,小微企业金融需求旺盛,同样面临“最后一公里”基础金融服务不足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北京银监局根据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中小商业银行设立社区支行、小微支行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办发〔2013〕277号)规定,出台了社区支行、小微支行市场准入的实施细则,引导中小银行在居民社区、小微企业聚集区建设一批持有限牌照经营、人员数量少、营业面积小的社区支行、小微支行,切实加强基层和社区金融服务,推进普惠金融。

    NBD:北京地区对社区银行的未来定位如何?社区银行大批发展对传统银行网点是否构成冲击?

    向世文:社区支行、小微支行的业务定位显著区分于传统银行网点。两类支行定位于为社区居民和小微企业提供便捷的基础性金融服务,一般不办理人工现金业务,现金业务主要依托自助设备办理。社区支行不办理对公业务,小微支行可办理对公业务,但单户授信余额不超过500万元,确保两类支行的基础金融服务效率。两类支行应优先满足社区居民储蓄、缴费、理财、购买国债和退休职工提取退休金等基本服务需求。配备具有相关资质销售人员的两类支行,可办理保险、基金产品的销售。对于两类支行是否会对传统银行网点形成冲击,北京银监局将在后续监管中持续关注。

    多项措施防控风险

    NBD:社区银行在中国刚刚兴起,在业务、经营上可能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北京银监局如何监控风险?

    向世文:除了严格限制两类支行的业务范围外,北京银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严密监控社区、小微支行的风险。

    一是在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防控方面,北京银监局要求每家社区、小微支行应确保在岗专职人员不少于两人,以实现岗位制衡和相互监督;严禁银行以外人员驻点,杜绝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第三方公司人员驻点销售,降低人员管控难度;要求银行加强从业人员管理,针对两类支行员工建立单独的培训和管理机制,严抓案件风险防控工作,严禁员工从事各类违法违规经营,尤其是以社区、小微支行名义从事不规范经营活动;要求银行为两类支行严格甄选守法合规、记录良好、品行声誉良好、财务稳健、具有相关从业经历的人员,并且严格执行强制休假和重要岗位轮换等制度。

    二是在安全保卫和案件风险防控方面,要求两类支行均不得办理实物贵金属交易业务,不得办理现金业务。北京银监局与北京市公安局内保局联合印发了 《关于进一步规范在京银行单位社区支行小微支行安全防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公内保字〔2014〕684号),制定了单独的安全设施验收标准。要求两类支行应保证营业场所符合公安、消防部门规定的安全消防标准,并加强与社区派出所、居委会等沟通联动,强化人防和技防手段,确保网点安全;应严格执行科技管理要求,采取非营业时间断网等手段,有效防范信息科技风险。区分设置有人服务区和自助服务区的两类支行,应在员工下班后对两个区域进行物理隔离,并在自助服务区公示有人服务时间段和自助服务时间段,避免出现他人冒充银行员工从事非法业务的风险事件。

    三是在合规经营风险方面,要求两类支行应显著区分于自助银行,在服务区域区分为有人服务区和自助服务区的情况下,应在有人服务区公示金融许可证;应明确张贴或悬挂 “社区支行”、“小微支行”标识;开业后应将全体工作人员照片、姓名、工号、电话等信息在对外营业区域进行公示;要求在服务区域的显著位置公示经监管部门批准的业务范围,确保社会公众知悉相关信息,并对支行运营进行监督。

    对社区银行开展准入后评估

    NBD:在您看来,社区银行未来盈利点和可持续性的支撑点在什么地方?

    向世文:通过调研,我们预计设立社区、小微支行能够增加客户粘性、夯实客户基础,增加储蓄存款来源渠道,扩大理财产品销售额。个别银行曾表示,建设社区、小微支行等简易网点,尽管有相应的成本,但是广告效应良好,有利于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两类支行的未来盈利性和可持续性还有待开业并正式运行一段时期以后才能更为准确客观评价,相关支撑点也有待进行实际运行效果的总结与评估,北京银监局将在未来监管工作中加以持续关注。

    NBD:从监管角度来讲,如何保证社区银行长久发展?

    向世文:社区、小微支行目前还属于新兴事物,其发展模式、经营模式和监管模式均在探索中。目前,北京银监局仅允许中小商业银行开办两类网点。为督导两类网点设立后能够有效贯彻落实稳健合规经营以及普惠金融等监管政策要求,我们将对其开展准入后评估。

    一是要求银行开展金融服务自评价。评价范围包括,对所在社区/企业聚集区的信贷支持程度、金融服务均等化水平等,并于支行正式营业一年后向北京银监局报送自评价报告。

    二是开展监管后评估。北京银监局将对正式营业一年以上的两类支行适时开展监管后评估。评估指标包括:工作人员日常培训情况、社区金融宣教活动开展情况、便民惠民服务提供情况、社区居民个人类业务开展情况、小微企业和“三农”信贷支持力度和风险管控情况。在两类支行设立并运行一段时间后,北京银监局将根据运行效果及时调整监管政策导向,推动两类支行稳健、合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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