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9月10日)下午,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公布了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为以后科技报告的撰写和管理提供依据,并且科技部还特别强调,要开展科技报告资源增值服务。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原金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原金 发自北京
今天(9月10日)下午,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公布了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为以后科技报告的撰写和管理提供依据,并且科技部还特别强调,要开展科技报告资源增值服务。
今后,国家重大科技进展和成果将定期向社会公布,并且要推动科技成果形成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科技部表示,今后进一步完善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政策、标准和规范,理顺组织管理架构,推进收藏共享服务,到2020年建成全国统一的科技报告呈交、收藏、管理、共享体系,形成科学、规范、高效的科技报告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今后科技报告将会加强全国范围内的统筹管理,科技部负责科技报告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制定科技报告标准和规范,负责全国范围内科技报告的接收、收藏、管理和共享服务,开展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的开发、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而科技部也将建立起地方和部门科技报告管理机制,强化项目承担单位科技报告管理责任,同时,明确科研人员撰写和使用科技报告的责任权利。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今后,各地有关部门会将科技报告工作纳入本地、本部门管理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研管理范畴,在科研合同或任务书中明确项目承担单位须呈交科技报告的具体要求,并定期向科技部报送非涉密和解密的科技报告。
同时,对涉及国家安全等不宜公开的科技报告,项目承担单位应提出科技报告密级和保密期限建议,由项目主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确认,并负责做好涉密科技报告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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