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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里巴巴:在家庭端复制平台模式

    2014-08-05 01:32

    每经编辑|每经记者 叶书利 张斯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叶书利 张斯 发自北京

    7月16日,阿里巴巴在杭州宣布启动数字娱乐生态合作计划。该计划将为所有家庭成员提供涵盖影视、音乐、游戏、购物等方面的家庭数字娱乐服务。事实上,这其实就是将之前阿里巴巴布局在客厅和娱乐领域的内容进行了一次整合。

    联想到此前阿里入股文化中国、广州恒大,投资优酷土豆、华数集团,组建阿里影业等一系列动作,让阿里巴巴一系列收购背后的战略意图浮出水面:以家庭为单位进行人群覆盖,从互联网电视向智能家庭扩展,似乎是阿里巴巴谋划已久的棋局。

    阿里巴巴欲“抢占”电视屏

    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互联网电视进入攻城略地的关键时期。挑战者不仅有乐视网创始人贾跃亭,马云也是代表人物之一。

    而这距离阿里日前在杭州启动数字娱乐生态合作计划,时间刚好过去一年。2013年7月23日,阿里巴巴正式对外发布阿里智能TV操作系统和盒子产品,欲通过操作系统打通电视、机顶盒、手机等各个与消费者生活息息相关的终端,接入电商、互联网支付等核心功能。同时联合硬件厂商、播控平台、芯片厂商一起建立一个智能电视联盟。

    值得注意的是,阿里巴巴搭建的这个智能电视联盟,成员大部分为国内厂商。在这个联盟里,以系统供应商身份与厂商合作的阿里,扮演的角色类似于谷歌在Android生态中的角色。也就是说,从一开始,阿里巴巴就在互联网电视端扮演着一个产业链整合的平台商角色。

    来自阿里巴巴集团披露的数据显示,中国每个家庭每天平均有3.8小时的娱乐时间,12.7%的家庭在家看电视,40%在家玩手机,60%的家庭成员认为在家没有互动交流。“阿里希望在电影、电视剧、综艺、游戏、音乐、教育和电商等领域发力,实现‘最完整的家庭数字娱乐内容生态’。”阿里巴巴集团数字娱乐事业群总裁刘春宁称。

    在业内人士看来,阿里巴巴不生产硬件,也不提供内容,而是开发底层平台阿里智能TV系统。而阿里巴巴先后入股华数、优酷土豆等公司后,现在既有牌照,又有内容,应该说,阿里巴巴在“抢占电视屏”的竞争中,似乎拥有最大的优势。

    意欲将平台电商模式复制至家庭端的阿里巴巴,挑战在于,目前智能电视操作系统很难实现真正的统一。早在2011年5月,TCL、长虹、海信就发起中国智能多媒体终端技术联盟,还“拉拢”百度、腾讯、三星等一批互联网和终端企业加盟,意图统一智能电视操作系统。

    传统家电企业如海信、TCL、长虹等,都拥有自己的操作系统。中短期来看,虽然目前的智能电视操作系统都是基于Android开发,但是基于利益的考虑,各家电厂商的智能电视操作系统难以统一。

    智能电视操作系统亟待标准化

    在监管令出台之后不久,7月初,广电总局发布《关于大力开展智能电视操作系统TVOS1.0规模试验 加快推动广播电视终端标准化智能化的通知》,通知要求各有线电视网络公司所采购或集成研发和安装的智能电视机顶盒等终端,应安装使用广电自己的TVOS1.0软件,不得安装除TVOS外的其他操作系统。

    广电相关人士也坦承,目前这一系统只是在广电系统做试点推广,与家电及互联网公司还没有更深入的接触与合作。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被广电总局点名的“天猫魔盒”,是阿里与华数传媒合作开发的产品。被直接点名后,华数传媒在回应广电总局下发的“关闭函”时特别强调,华数传媒和阿里合作推出的互联网电视机顶盒中存在的问题,经核查主要是因为目前采用的智能操作系统具备开放性技术特征,用户可自行安装独立的应用商店和下载第三方应用客户端。由此可以看出,华数把违规内容产生的主要原因归咎于操作系统的开放性。

    无独有偶,就在8月1日傍晚,温州有线电视的机顶盒内容疑似遭到黑客入侵,根据广电专家的解释,此次温州广电机顶盒之所以能被入侵,是因为国内不少机顶盒厂商使用的是国外(欧洲)CA标准,其安全性不如国内的好。

    如联想到相关政策的实施,广电总局的TVOS可能是这次事件的潜在受益者,广电总局不排除借此进一步加强系统的封闭性来防止出现类似的播放事故。显然,在目前广电总局整顿OTT电视行业的大环境下,广电总局有从操作系统入手施行监管的想法。

    据了解,广电总局在6月下旬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广电网络公司开展针对TVOS1.0系统的规模应用实验,并总结经验用于此系统的推广。在今年3月份,江苏有线及东方有线已经开始了TVOS的试点工作。

    对于阿里巴巴欲垄断客厅渠道的野心,一方面,传统电视厂商自然不会拱手相让,另一方面,广电总局相关监管政策的突变,则让市场格局发生了微妙变化。

    7月30日,广电总局科技司司长王效杰在接受中广互联采访时透露,阿里巴巴有望加入TVOS工作组。由一个独立的平台商角色,被强制转变成合作者角色,此举会对阿里巴巴在家庭端的平台商角色带来多大影响,仍有待观察,但有一点毋庸置疑,阿里巴巴的影响已经实际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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