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央行副行长刘士余表示,中国应该让更多经营陷入困境的公司(即僵尸企业)破产以帮助改善经济机制,而不是让它们获得政府主导的救助。
僵尸企业是指那些无望恢复生气,但由于获得放贷者或政府的支持而免于倒闭的高负债企业。虽然我国目前还没有僵尸企业确切数据,但可以肯定,这类企业占比不会太低。由于僵尸企业承载着大量就业人员,政府出于确保就业和社会稳定的考虑,一直不敢让僵尸企业按破产程序实施破产。然而,目前僵尸企业成了搞活我国实体经济、产业升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障碍。如果任由这种局面延续,必然带来严重经济后果。
一方面,僵尸企业占据了相当多金融资源,银行信贷每年以几万个亿的速度增长,但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局面始终难以改变。这里面的原因,除了银行大量资金流入房地产、政府融资平台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大量僵尸企业“吞噬”了金融资源。资金流向低效企业,导致负债越来越多,负债成本越来越高,社会平均利润率越来越薄。
据相关资料,截至6月末我国企业负债已达14.2万亿美元,占全球三成份额,超过美国13.1万亿美元,相当于GDP的119%;企业投资效率在降低,单位产出增加所需资本从2006年的2.9上升到2012年的6.2;投资平均收益率从2000-2008年的8%-10%下降至2012年的2.7%。工业部门利润率由2011年的6.8%下降至2012年5.9%和2013年6.0%。而且,由于僵尸企业占据过多金融资源而又不产生效益,这减少了各级政府税收和财政收入,对进一步实施企业减税政策造成障碍。
另一方面,僵尸企业丧失造血功能,输血越多,消耗也越多,根本没有通过自身努力达到起死回生的能力,如此下去只会形成“困难—放贷—再困难—再放贷”的恶性怪圈,大量信贷资金消耗在僵尸企业身上加速了银行不良资产的上升,把更多银行拖向经营死胡同,甚至有可能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再一方面,僵尸企业不破产,正成为影响整个中国经济健康运行的毒瘤。因为僵尸企业存在,政府总会存在很多顾虑,在实施企业兼并重组、产业结构升级和鼓励企业创新方面会存在“照顾落后”的因素,这会影响政策的纯粹性,使得改革政策无法一步到位,这样就会延缓整个企业转制和创新进程。
大量僵尸企业偿债能力低下,会导致其信用意识降低,成为信用违约传染源,这样势必让越来越多企业变成不讲诚信企业,引发更多跑路事件,会进一步恶化中国信用环境,对构建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带来不利影响,破坏全社会的金融生态,也使经济结构调整难度更大。
总之,从促进经济增长,扭转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现状,重振实体经济雄风等角度出发,都必须忍痛割爱,对僵尸企业动大手术。一方面让僵尸企业破产,可避免消耗更多金融资源和造成更大社会浪费,可抑制银行不良信贷资产上升,让资金投向需要的企业和产业领域,最终缓解实体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另一方面,僵尸企业破产,对现有企业法人具有警示作用,可激励企业管理者用心搞好企业管理和创新发展,尤其可推动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避免经营失败。
同时,形成企业破产正常退出机制,也会让全社会把企业诞生、发展和消亡看成正常事件,增强破产心理承受能力,客观冷静、理性科学地看待债务违约和企业破产,不再把它与政治强扯在一起,而且更可提高投资者的风险防范意识和承受能力,让全社会对企业经营失败持包容心态。
笔者认为,有三项工作是当务之急:一是明确市场的破产淘汰功能,及时建立规范的破产、淘汰等退出机制,为僵尸企业破产退出提供完善法律保障。二是完善金融市场风险与收益的多层次体系,建立止损坏账应对机制,提高金融机构应对僵尸企业破产的能力,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外溢。三是及时完善各项社会保障机制,对破产僵尸企业下岗工人提供培训和再就业机会,并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进行养老、医疗等必要的社会救助措施,确保僵尸企业破产“软着陆”,避免发生社会动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