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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发现中投农发行中行违规问题

    中国证券报 2014-06-19 08:34

     

    审计署消息,审计署于2013年5月至9月对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三家金融企业的一些所属分支机构违规发放贷款等违规经营问题较突出。3家企业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部署整改工作,截至今年5月底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

    中投旗下机构涉足房地产

    审计发现,中投公司境外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境内所属企业及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不规范问题。其中,中投发展作为中投公司城镇化投资平台,经营定位以土地一级开发为主,但在实际运转中大量进行二级开发,截至2013年3月底累计投入82.82亿元用于房地产开发。中投信托自2011年以来,为“四证”不全房地产项目发行信托计划融资9.49亿元,其中2012年发生3.49亿元。

    国务院要求中投公司旗下的建银投资向实业转型,但2009年至2012年,建银投资仍将大量资金投入房地产业和金融业,用于实业方面的投资仅占33%。该公司2011年未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买入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2.96亿股。

    中投公司还存在财务管理比较薄弱,部分收支及账户管理不合规等问题。中投公司部分私募基金投资收回的资金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截至2012年末形成账外资金1004万美元。

    农发行中行违规发放贷款

    审计结果显示,2006年以来,农发行总行和山东、安徽、河南、四川、湖北、湖南、河北、浙江、辽宁、吉林10家分行存在违规放宽贷款条件或未严格对贷款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的情况,发放贷款共计67.96亿元,其中2012年发生14.33亿元。截至2013年3月底,山东分行下属5家分支机构超过规定辖区范围吸收企业存款2.84亿元,其中2012年发生1.34亿元。

    2004年以来,中行北京、辽宁、河北、江苏、浙江和广东6家分行违规发放贷款共64.29亿元,其中2012年发生15.19亿元。具体而言,一是违规向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和项目发放贷款23.11亿元,二是违反程序发放贷款39.87亿元,三是违反国家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等1.31亿元。

    2009年以来,中行河北、浙江和广东3家分行违规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及开立信用证等共计32.49亿元,其中2012年发生31.49亿元。2011年至2012年,中行江苏分行为完成存款考核指标,要求4户企业将公司资金4845万元转至其法定代表人及银行员工开设的个人账户,在存款考核过后再将资金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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