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意味着这一引领中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方案有望尽快出台,为进入深水区的改革破解难题。
新华网北京6月7日电(记者韩洁 何雨欣 程士华)日前召开的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意味着这一引领中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方案有望尽快出台,为进入深水区的改革破解难题。
权威财税专家指出,2014年是中国全面深化改革开局之年,出台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对于全面深化改革意义重大。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会上指出,财税体制改革不是解一时之弊,而是着眼长远机制的系统性重构。
中国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说,去年11月召开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决定》中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无疑是支撑改革全局、面向长远战略目标的制度建设,必将加速释放改革红利,为中国经济增添动力。
虽然不知道总体方案的“庐山真面目”,但受访专家认为,总体方案将对三中全会决定有关财税体制改革框架性的规定进一步具体细化,并具可操作性。
根据三中全会决定,未来财税体制改革将主要从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等三方面推进,推动中国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出台,无疑将成为今年全面深化改革开局之年的重头戏。”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说,财税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更细化、更具操作性的改革总体部署。
过去几个月来,中国财税体制改革已然开始纵深。在刘剑文看来,改革最大的亮点是完善立法,强调立法先行。
“今年4月启动的预算法草案三审,明确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写入立法宗旨就是一大进步,通过加快立法推动实现三中全会确立的财税体制改革目标。”刘剑文说,营改增试点不断扩围、地方债自发自还试点、成立环境税和房地产税法起草小组等诸多举措,都表明改革步伐正加快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