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陈小雨
每经记者 李智
科伦药业(002422.sz)今日公告称,公司6月3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将举行公开致歉会。
2011年3月15日,科伦药业发布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收购君健塑胶有限公司的公告》,披露科伦药业与崇州君健塑胶有限责任公司的原股东四川惠丰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关联交易。但是经证监会调查,科伦药业与惠丰投资构成关联关系。因此,科伦药业披露其与君健塑胶原股东惠丰投资没有关联交易的信息不真实。
同时,科伦药业《2010年年度报告》和《2011年年度报告》均未披露与君健塑胶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在2010年和2011年,科伦药业以公允价格向君健塑胶采购塑料组合盖2.39亿元和4.14亿元,科伦药业的上述行为属于重大遗漏。
《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鉴于科伦药业在没有披露相关关联关系时其关联交易的价格是公允的,公司已补充披露了相关关联关系。根据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科伦药业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对公司董事长刘革新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等处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科伦药业将于6月6日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公开致歉,参会人员包括科伦药业公司董事长刘革新,董事、总经理程志鹏等公司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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