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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法性不明 网彩长期游走在灰色地带

    2014-05-14 00:27

    每经编辑|每经实习记者 任杰 发自深圳    

    每经实习记者 任杰 发自深圳

    早在2001年,由于体彩中心开始以欧洲足球联赛为竞彩对象发行足球彩票,一批嗅觉灵敏的彩票销售B2C网站便应运而生。到2005年,更接近国外主流博彩玩法的“北京单场”彩票正式面世,互联网彩票的发展达到阶段高峰。当时,各种大大小小的彩票网站已超过百家。

    互联网彩票业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问题。据公开报道显示,2008年之前彩票网站涉嫌诈骗、非法集资、地下私彩、“吃票”跑路(即中奖彩票被网站主私吞)等违法案件屡有发生。

    尽管监管部门也多次出手整顿,但收效不大,短暂沉寂之后,许多网站便“满血复活”。

    “我们在2012年被财政部叫停之后,暂停运营了长达9个月,直到获得试点资格之后才恢复营业,但实际上当时很多网站只停了几个礼拜就悄悄恢复了。”500彩票网投资者关系部负责人郑丹妮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注册在广东的一家彩票网站市场部负责人李阳(化名)告诉记者:“我们也和省体彩中心有过沟通,只要是正规经营,没有违法行为,公安局就不管。”

    可是,互联网彩票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充满了争议,安全性是最受质疑的地方,多地卷款逃走的案件,又进一步加强了这类质疑。

    李阳告诉记者,目前所有的彩票网站都是跟省一级的体彩中心和福彩中心签订代销协议,彩民在网站上购买的彩票通过后台的出票中心出票。

    “这就和你在投注站买一张彩票一样,只是我们有上百台的机器同时出票。投注站是零售,我们就相当于批发,卖的都是合法的彩票。”李阳称。

    事实上,企业与“两彩中心”之间的代销合作模式,作为一种行业惯例已经持续十余年,并在2009年4月国务院颁布的《彩票管理条例》中得到确认。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可以委托单位、个人代理销售彩票。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与接受委托的彩票代销者签订彩票代销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该《条例》对代销者身份的定义中,并未提及“互联网”。而在此之前,财政部曾联合公安部两度发文,禁止通过互联网渠道销售彩票。

    到了2010年,财政部出台《互联网销售彩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互联网可以作为合法彩票销售渠道的同时,又给这道新开的口子上了把锁:《办法》第四条明确规定,未经财政部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开展互联网销售彩票业务。

    2012年,财政部又下发《关于开展互联网销售体育彩票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批复同意两家公司获得互联网销售体育彩票试点资格,包括中体彩、500彩票网。

    这是否意味着,被排除在试点资格之外的大量彩票网站一直涉嫌违规?

    苏国京解释称,从中国彩票行业的管理架构上来看,财政部是彩票监督部门,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是管理部门,国家两彩中心是管理和发行部门,地方两彩中心只是销售单位。这意味着,地方“两彩中心”其实并不具有对彩票网站进行授权的资格,代销合同并不意味着任何行政许可,尽管彩票来源完全合法。

    北京郝俊波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郝俊波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由于2009年的国务院出台的《彩票管理条例》里并没有提到互联网,因此应当以后来的 《互联网销售彩票管理暂行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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