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黄俊玲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黄俊玲 发自北京
随着年报披露大限来临,各家未上市的保险公司纷纷发布了其2013年的年报。
截至4月28日,已经有建信人寿、农银人寿、阳光人寿、阳光产险等53家未上市保险公司发布2013年年报。总体来看,寿险公司的退保金继续呈现上升趋势,车险的承保利润普遍不理想。
同时,保险业进军房地产的步伐在加快,阳光保险、太平人寿等多家保险公司在2013年加大力度布局房地产。
净利润:中邮人寿等险企亏损
在净利润方面,友邦保险以9.87亿元在50多家险企中排名第一,此外,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农银人寿、建信人寿、阳光人寿、中宏人寿、中英人寿、阳光财险、都邦保险等险企表现不错。中邮人寿、东吴人寿、恒安标准人寿、长安责任等险企的业绩表现并不可观。
银行系保险公司年报也悉数亮相,其中业绩表现比较好的有建信人寿、农银人寿、中荷人寿。
事实上,银行系保险公司2014年仍将值得关注,一方面由于中国银行通过旗下全资子公司中银保险收购中航三星人寿的部分股权,只要监管审批通过,意味着市场上又将增加一家银行系的保险公司。
同时,2013年中荷人寿也出现了股权转让。中荷人寿称,2013年7月8日公司外方股东ING保险宣布将持有的50%股份出让给法国巴黎保险集团。由此,中方股东北京银行和法国巴黎保险集团将各自持有中荷人寿50%股份。上述交易还有待监管机构批准。未来公司中文名称将保持不变,公司标识、英文名称及网络域名将根据监管机构核准情况进行调整。
财险:车险承保全线亏损
2013年,财险公司的车险业务承保利润要比2012年差很多。上市险企中,人保财险2013年的机动车辆保险实现营业利润30.69亿元,同比下滑32.04%;平安财险的车险承保利润为15.11亿元,同比下滑45.49%。
在发布了车险业务的17家财险公司中,车险承保业务全线告亏,其中最为严重的是永诚财产保险公司 (以下简称永诚保险),其车险承保亏损了5.21亿元;阳光财险亏损3.98亿元,英大财险亏损2.97亿元。
对于外资保险公司来说,去年同样面临车险承保亏损。在2012年8月美亚保险获得第一张交强险经营牌照后,多家外资保险公司纷纷获得了交强险经营资质,着手经营车险业务。2013年正好是这些外资保险全面经营车险业务的第一个完整的财年。
此次披露的年报数据显示,美亚保险车险承保亏损0.55亿元,中航安盟财险车险承保亏损0.62亿元,现代财险亏损0.09亿元。
在谈及2013年车险的情况时,某险企的何先生在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交流时坦言,去年大公司的车险承保还可能是盈利的,但是中小保险公司的车险业务承保大多数公司都是亏损的。
偿付能力:长安保险最低
据了解,此次公布50多家保险公司年报中,只有三家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低于150%的监管充足II类水平,即国泰人寿120%、新光海航人寿130%、长安责任保险公司 (以下简称长安保险)114%。
当然也有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无穷大,如劳合社(中国)有限公司。为此,劳合社称,根据普华永道出具的2013年度偿付能力专题财务报表及专项审计报告,公司截至2013年底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无穷大,鉴于公司经营的保险业务全部通过分保安排,由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可以参与关联方交易的劳合社市场相关辛迪加承保人与其他非关联方再保险人接受,基于自留保费计算的最低资产为零。
据了解,保监会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水平分为三类,一类是高于150%的保监会将不会采取特别的监管措施,二是处在100%至150%之间的公司,保监会有可能会采访监管措施,如暂停其开设分支机构等监管措施。三是低于100%,保监会有可能采取叫停其开展新业务的监管措施。
由于长安保险此次偿付能力仅114%,已经逼近100%的监管红线,同时此次年报也并未披露解决偿付能力的方案。几天前,保监会向长安保险公司下发了监管函,长安保险被暂停增设分支机构。
作为国内第一家互联网保险公司,众安在线财产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众安保险)的一举一动都备受关注。
据了解,2013年众安保险主打的两款保险产品分别是:网络购物退货运费损失保险和消保金保证金保险。来自众安保险的年报披露,2012年众安保险实现保险业务收入为0.12亿元,投资收益为0.1亿元,净利润亏损0.29亿元。其中网络购物退货运费损失保险保费收入为0.1亿元,承保利润为-0.06亿元;消保金保证金保费收入为0.02亿元,承保利润为亏损0.4亿元。众安保险2013年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44710%。
此外,2013年不少保险公司进军房地产的步伐已经在加快了。年报显示,阳光财险投资了两家地产企业,即海南阳光颐和发展公司和北京阳光融和置业公司;阳光人寿也投资两家地产公司,即海南阳光鑫海发展公司和重庆阳光悦和投资公司;太平人寿的年报也显示,其投资的房地产企业包括太平置业(苏州)公司和太平置业(南宁)公司等。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