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宁3月26日专电(记者马勇)青海省人大常委会26日审议通过青海省政府《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这意味着青海省正式放行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同时,取消了可生育两个孩子的家庭生育第二个孩子以往所需的4年间隔时限。
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李晓东介绍,近10年来,青海省保持了年净增5万人的低生育水平。青海现行生育政策相对宽松,已提前释放了大部分生育能量,生育矛盾较少。此次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涉及目标人群家庭约为青海省家庭总量的7.2%,占比较小,对全省出生人口总量影响不大。
据测算,放行单独家庭二孩生育政策后,在已有出生人口基础上,青海省每年将新增1.2万人,取消生育间隔后,短期内(2-3年),每年将增加出生人口1万人左右,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可控制在9.18‰以内,不会突破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确定的9.8‰的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目标。
据了解,本决议将择期公布实施。2013年,青海省人口总量为577.79万人。生育政策调整后,预计“十二五”末青海省人口总量将达610万,对教育、卫生、就业等影响不会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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