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朱丹丹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朱丹丹 发自北京
全国“两会”之后,先是个别支付机构线下二维码支付和 “虚拟信用卡”业务被暂停,继而央行披露《支付机构网络支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紧接着央行宣布处罚10家支付机构,一时之间互联网金融领域大有风声鹤唳之感。
昨日(3月24日),央行官方网站对时下热议的互联网金融监管问题作出回应。央行强调,鼓励互联网金融发展创新的理念、方向、政策始终没有改变,也不会改变。
管理办法短期恐难出台
日前,央行向多家机构下发《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主要对第三方支付转账、消费额度给出了限制。此文件一出,引起业内人士的高度关注,不少人认为央行此举意在封杀第三方支付,破坏了金融创新。
“目前对账户在功能如何划分和具体额度设定方面仅业界的机构之间就有分歧,还需作进一步的沟通和论证。肯定地讲,这个办法的重心不在具体额度上,而是在业务及流程的各项风险控制上。”央行官方声明中指出,《征求意见稿》目前仅处于在央行职能司局与机构小范围讨论的阶段。网络支付管理办法一定会在监管部门、支付机构、消费者三方之间寻求“最大公约数”,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最终出台。
对此,银率网分析师华明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目前网络支付存在以下风险:首先,网络支付法律不健全,造成持卡人需要承担过多责任;其次,发卡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平台网络支付安全责任度较差,法律意识淡薄。
他进一步指出,在目前网购消费日益普及的情况下,该管理办法对普通消费者影响非常大,这必然会使得该办法的出台非常慎重,因此个人认为短期内不会实施。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也指出,对于《征求意见稿》,舆论有些过度反应和集体误读。从个人经验来看,一个重要政策法律文件的出台,需要经过反复调研、协商和论证等程序,短则一两年,长则三五年,甚至十年八年都很正常。
放行虚拟信用卡或需三前提
3月14日,央行下发《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关于暂停支付宝公司线下条码(二维码)支付等业务意见的函》,紧急叫停支付宝、腾讯的虚拟信用卡产品,同时叫停的还有条码(二维码)支付等面对面支付服务。引发业内人士一片哗然。
对此,央行方面昨日表示,“对有关机构拟推出的上述两项业务只是暂停,不是终止。”
中航证券银行业分析师杨鹏飞分析指出,央行全面暂停二维码支付以及虚拟信用卡相关业务主要原因有三点,第一,缺乏令人信服的风险评估和客户识别程序;第二,侵害银联利益,瓜分银联线下清算手续费收入;第三,网络信用卡的推出标志着电商基本实现银行的三大职能,侵蚀银行垄断利润。他进一步指出,第三方支付平台如果能够拿出一个更加可行的安全防范体系来解决客户风险识别和保障客户信息安全的问题,该业务未来有望重启。
“虚拟信用卡放行的时间可能会快于线下条码支付,因为它和银行合作,主体是银行发信用卡,类似之前腾讯、携程发的联名卡,已经有了这样的雏形;从风险来说,主要由银行来鉴别,但同时也引入互联网公司来进行认证,等于说是双层的风险控制。”华泰证券分析师陈福告诉记者。
不过,在华明看来,目前对虚拟信用卡不会那么快放行,因为这在安全性上还存在很大问题。此前央行也表示过,无论二维码支付业务还是虚拟信用卡,都必须在有一定安全保障的前提下才会放行。目前虚拟信用卡的现状距离央行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艾瑞咨询高级分析师王维东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该项业务在三个前提之下才有可能得到重启:首先,安全性得到央行的检验和认可,包括相关的备案和技术认证;其次,线下商户的风险防范措施得到相关确认;第三,企业针对虚拟信用卡和个人消费的风险认证能够得到认可。
防范风险与鼓励创新并行
针对市场上央行打压互联网金融的质疑,央行声明指出。“人民银行一直重视包括互联网金融在内的各种金融创新,鼓励互联网金融发展创新的理念、方向、政策始终没有改变,也不会改变。强调消费者权益保护、强调防范风险、强调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与鼓励创新是并行不悖的。”
此外,记者注意到,央行明确表示,互联网金融中的网络支付应始终坚持为电子商务发展服务和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的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
黄震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互联网金融一直得到央行的支持,才能够得到持续发展。从第三方支付申请牌照到纳入监管,现在央行又持续调研P2P、众筹等模式,推动有关政策的出台;同时,央行也清楚地意识到,只要有创新就有风险,所以鼓励创新的同时要注意防范风险、提示风险,使得未来互联网金融能够持续健康发展。总之,央行鼓励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态度一直没变,只是一些人片面地看待了监管问题。
华明也指出,央行目前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主要是从安全性上着手,随着互联网金融涉及到的领域越来越广,一旦发生金融风险,将会给整个金融体系造成影响。实际上,现在我国在互联网金融方面的法律空缺亟待弥补,而这有赖于包括央行在内的多个政策机构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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