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蒋苏华表示,新消法对消费者在汽车方面的维权将起到推动作用,而企业有必要增加针对消费者维权带来的预算。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刘旭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刘旭 发自北京
3月17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正式实施。在新消法时隔20年的修订中,最受关注的部分来自汽车行业。这期间是汽车步入家庭的时期,同时汽车维权事件也在频发。
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蒋苏华就新消法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新消法对于消费者在汽车方面的维权将起到推动作用,而企业有必要增加针对消费者维权带来的预算。
根据新消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倒置”被认为是新消法的最大亮点。对于汽车领域的消费者维权而言,这一规定解决了原有消费者举证难、鉴定难的问题。
分析认为,新消法中“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极大减轻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根据前述条款规定,购买汽车后6个月内消费者只需证明自身由于汽车瑕疵受到损失,而责任举证环节就由过去的“谁主张谁举证”转由经营者负责。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秘书长刘俊海表示,新消法的出台有望改变车主维权难、维权成本高的现状。
此外,蒋苏华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伴随新消法实施,公益诉讼将大幅增加。本次新消法引进了公益诉讼制度,省级以上消费者组织有权利替消费进行公益诉讼。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汽车质量问题的所有证据以文档形式发送给消费者组织,由消费者组织替车主进行公益诉讼,真正实现零成本维权。
对此,蒋苏华认为,由消费者协会主持打官司可以大幅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值得注意的是,只要一个公益诉讼打赢了,众多消费者便开始效仿争议结果。蒋苏华说:“消费者不愿打官司,第一成本高,第二不知道结果。现在这两个问题都解决了,维权数量势必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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