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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克强: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新华网 2014-03-13 11:17

    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3日在北京表示,我们必须加强监测,及时处置,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新华网北京3月13日电 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3日在北京表示,我们必须加强监测,及时处置,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闭幕后,李克强会见中外记者并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在回答关于中国金融和债务风险的问题时,他作出上述表示。

    李克强表示,关于对中国经济有风险,甚至还有些不看好的报道,最近我也看到了,类似的报道可以说似曾相识,去年就有对中国经济下行的担心,但是我们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顶住压力完成了全年经济主要预期目标。

    李克强说,对金融和债务风险我们一直高度关注,去年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我们果断决定全面审计政府性债务问题,这本身表明要勇于面对。审计的结果如实对外公布,表明债务风险是总体可控的,而且政府的债务率还在国际公认的警戒线以下。很多债务还是投资性的,但我们不能忽视其中存在的风险,正在加强规范性措施。下一步,包括采取逐步纳入预算管理,开正门、堵偏门,规范融资平台等措施。

    他表示,对于“影子银行”等金融风险,我们也正在加强监管,已经排出时间表,推进实施巴赛尔协议III规定的监管措施。我两会期间参加一个代表团的审议,有来自银行界的代表问我,是不是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偏高了一些?我们还是发展中国家,我们只能这样做,我们不能把今天的垫脚石变成明天的绊脚石。

    “至于你问我是不是愿意看到一些金融产品违约的情况,我怎么能够愿意看到呢?但是确实个别情况难以避免,我们必须加强监测,及时处置,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李克强说。

    原文链接: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4-03/13/c_1197528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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