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黄俊玲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黄俊玲 发自北京
去年8月上海最大保险中介泛鑫保险美女老总跑路事件所引发的风波,至今仍让业界心有余悸。多地保险监管部门已将2014年定为保险中介业务 “规范及整顿年”,对相关风险的排查更是一刻未停止。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2月24日北京保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保险专业中介业务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保险机构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重点排查几个方面的风险。
某中介机构的杨先生透露,其他地区也有类似的要求,要求保险公司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进行风险排查。
事实上,《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保险业界获悉的消息是,去年底中国保监会已向各人身保险公司下发了一份关于中介业务的征求意见稿,拟从规范佣金支付方面对保险公司的中介业务作出规定。该征求意见一旦出台,将对保险中介行业产生重大影响。
北京要求排查中介风险/
“泛鑫事件”爆发后,保监会下发了《关于开展保险专业中介业务风险排查的通知》,要各家保险公司及专业中介机构进行业务风险自查。去年11月份,保监会再度下发进一步“风险排查通知”,同时通报了部分险企在风险自查中存在的问题。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北京保监局近日又一次向各人身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各家在京直接经营业务的保险公司总公司及各家在京的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下发《通知》,要求各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要对自身及所属分支机构2010年至2013年两年的个人人身保险业务合规性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承诺收益、利用股权激励等进行误导性销售的行为,是否存在非法集资、侵占或挪用保费和保险金的行为,是否存在销售保险以外的金融理财产品行为。同时,北京保监局要求保险中介要在3月2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保监局。
对保险公司方面,北京保监局要求排查保险公司专业中介业务风险排查的主要问题包括:是否涉嫌利用股权激励进行误导销售、是否承诺收益等销售误导问题、是否存在客户联系方式被篡改、未接受过公司的客户回访、涉嫌非法集资以及其他违法违规问题。按照保监会的要求:一是对2012年至2013年通过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代理销售的,期交保费1万元(含)以上或趸交保费5万元(含)以上的个人人身保险业务进行客户面访;二是对2012年~2013年累计代理销售保费收入100万元(含)以上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完成客户面访的保单件数不低于该中介机构代理销售保单件数的5%。
多地保监局严防中介风险/
事实上,近期要求自查中介机构风险的不只有北京。
例如,山西保监局在3月7日表示,组织召开风险排查工作专项会议。一是传达保监会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监管政策,提高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风险意识;二是加强对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负责人的培训,组织学习相关制度和文件精神;三是组织签署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依法合规经营承诺书,强调风险排查和依法经营的重要性,强化责任意识;四是以清理整顿中介市场为重点,安排2014年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现场检查工作。2月27日,山西保监局表示将以数据真实性为重点加强保险中介监管,一是定期汇总辖内6100余家兼业代理机构和90家专业代理机构的业务数据,做好风险排查及防范工作;二是做好公司与代理机构间数据的横向比对,重点检查和清理“数据不真实”的代理机构;三是数据分析与代理机构分类评价相结合,科学评估各中介机构实际运行情况;四是将各类业务数据作为代理机构许可证延续审核的重要条件之一,2013年已劝退业务规模有限、无法正常经营的兼业代理机构250家。
3月5日,黑龙江保监局发布信息显示,将搭建三大平台,切实防范保险中介领域风险。一是建立沟通平台,通过保险中介市场观察员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与各保险中介公司、保险行业协会互动交流渠道,了解中介领域传销、非法集资、不当股权激励及违法违规销售理财产品等风险,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推进风险关口前移。二是完善数据平台,将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年度分类监管评价指标进一步细化调整为季度指标,及时采集监管数据,为实施差异化监管提供依据。三是构建宣导平台,充分利用省保险行业协会短信平台向行业内外通报保险中介市场动态以及违法违规案例,提示相关风险信息,提高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
佣金或将分年支付/
在去年泛鑫事件爆发后,媒体总结认为,大比例的佣金前置是泛鑫骗局能得以长时间玩下去的一大原因。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去年采访泛鑫事件时,从保险业界了解到的佣金行情显示:寿险公司对长期险保单给保险代理公司的首年手续费基本上达到首年保费的100%~120%,不过2013年有些大的保险代理公司提出了手续费前置的概念,即将续期佣金也一并算在第一年佣金里面,这样算下来其手续费最高可达150%~160%。
以媒体报道上海泛鑫150%的手续费计算,假如其每代理一份期缴保费为每年1万元的保单,那么他们能够从保险公司那里拿到1.5万元的佣金和渠道费用。保险中介在做完这单合同后,将其中的1000元现金返佣给投保客户,1万元可以新客户的名义继续购买第二份保单,然后再获得新的1.5万元的佣金和渠道费用……如此循环操作,保险中介短期内账面上的代理销售量必将会大增,相关保险中介手中的保单雪球越滚越大,直到无法缴纳后期的保费而资金链断裂。
不过,监管部门盯上这个漏洞后,类似游戏以后恐怕玩不下去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业界获悉,事实上早在去年底,保监会曾向人身保险公司下发了《关于加强人身保险公司专业中介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并已在2013年12月30日前完成了一轮征求意见。
该《征求意见稿》主要有两方面的思路:一是同一保监局辖内,对于代理的人身保险公司数量已超过3家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人身保险公司不得委托其代理保险业务;二是对佣金方面的支付,如交费期限超过20年的,销售类佣金应至少分6年支付,首年销售类佣金不应超过总销售类佣金的60%;交费期限超过10年但低于20年的,销售类佣金应至少分5年支付,首年销售类佣金不应超过总销售类佣金的70%;交费期限超过5年但低于10年的,销售类佣金应至少分3年支付,首年销售类佣金不应超过总销售类佣金的70%。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佣金的5%应作为风险保证金由人身保险公司缴存于专门的商业银行账户,用于应对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出现的重大风险。保单到期后,由人身保险公司将应对重大风险结余的保证金及其利息支付给保险专业代理机构。”
某险企的陈先生在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交流时透露,目前保监会以及一些地方保监局都有各类中介方面的监管措施,保险公司目前也主要在忙着准备一些内部检查、跟监管部门报告材料以及分公司进行沟通。
陈先生坦言,保险中介业务今年将有可能面临更加严格的监管和整顿,而保险中介业务这一块也将会更加合规,这种严格的监管思路对未来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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