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降低外资对民机冲击 中航工业建议新设自贸区采取“特别管理”

    2014-03-05 01:11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李卓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李卓 发自北京

    2013年以来,我国多个地方纷纷申请设立自贸区,这将成为外资进入中国的重要门户。其中,有关民机设计和制造对外商投资的开放度,引发了国内主要民机制造商中国航空工业集团 (以下简称中航工业)的高度警惕。

    昨日(3月4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中航工业召开的媒体说明会上获悉,上海自贸区已将民机设计和制造划入了“负面清单”,但其他申请中的自贸区正在探讨把 “负面清单”中外资参与民机设计、制造所要求的中方股比进一步放开。这将大大降低外资进入国内民机市场的门槛,对我国民机产业发展带来严重冲击。

    为此,在今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中航工业飞机公司总经理唐军等建议,坚持对自贸区外商投资民机产业准入采取特别管理措施。此外,中航方面建议,建立我国自主适航法规与标准体系。

    我国民机产业受制于国外

    中航工业的担忧并非空穴来风。

    据了解,国外民机产业经过百余年的发展已经高度成熟,产业规模急剧扩大,产品不断更新换代。目前我国干线市场已经被空客、波音全线占据,我国支线市场仅有不到20架国产飞机。而我国民机产业仍然处于蹒跚起步阶段,缺乏核心技术能力和支柱产品,新机型研制进展缓慢,发动机、航空设备及系统、关键元器件和材料依然严重依赖进口,无论市场竞争力、市场份额还是适航取证能力都比较薄弱。

    全国人大代表、中航工业直升机副总经理余枫认为,现阶段我国民机产业的发展必须依靠国家政策性保护,而自贸区若放开对民机项目的监管,不仅会打乱国家已规划好的民机产业布局、加剧对国产飞机的竞争,还会影响民机产业的对外合作。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目前上海自贸区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实施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其中对于民机设计、制造的特别管理措施和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中对外资的要求是一致的。

    上述中航系人大代表强调,现阶段,合资、合作已成为我国民机产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一旦没有了“须中方控股”、“须合资、合作”的限制,外商就可以甩开国内航空企业单干,减少国内民机企业对外合作的机会,并使中方企业失去在对外合作中的主导地位。因此,他们建议在全国所有自贸区执行该大政方针不松动。

    建议建立我国自主适航法规

    除了来自国外民机的冲击,对我国民机发展同样形成阻碍的,还包括我国自主适航体系建设的落后,这同样成为中航工业关注的重点。

    “建议在吸收欧美适航法规体系经验的基础上,建立我国自主适航法规与标准体系,拓展适航双边合作。”余枫在昨日的媒体座谈会上不止一次地强调。

    目前我国适航规章主要参考了FAA(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的标准规范,但我国适航规章的修订更新,相比国际先进水平比较滞后,间隔较长、实时性较差。此外,现有适航法规体系在航空产品类别上也未实现完全覆盖。

    同时,对在国际适航双边合作中遭遇“不对等”深有体会的全国人大代表、中航工业航宇董事长马永胜指出,由于各种原因形成的国际竞争壁垒,使得国内民机取证一直比较艰难,非常有必要建立国家自主适航体系,加大和国际对等谈话的力度,从而加快中国的民机产业融入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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