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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网力副总闪电离职 所持股票市值近700万

    2014-03-03 01:21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郑佩珊    

    每经记者 郑佩珊

    作为屡遭市场暴炒的次新股东方网力 (300367,收盘价105.71元),无疑是各方关注的焦点,目前其已成为创业板第三高价股。然而就在股价不断创下新高的同时,东方网力的副总经理任重却闪电离职。

    东方网力今日公告称,2月28日公司正式同意其副总经理任重离职,此时距离公司股票上市刚刚满月。

    创业板新股高管闪电离职的现象并不罕见,一名浙江上市公司的董秘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指出,“按照目前创业板解禁的规定来说,越早离职,越早解禁。”

    最高薪水副总闪电离职

    东方网力今日宣布,2月28日董事会决定,聘任高军、张晟骏、张进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时同意副总经理任重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从个人简历来看,任重曾担任过深圳市博康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总裁,同洲电子(002052,收盘价12.63元)华南区总经理,后来担任东方网力副总经理。其跳槽至东方网力之时,东方网力正筹备上市。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东方网力董事会会议资料显示,2010年9月19日,东方网力聘任任重为公司副总经理。

    到2013年9月,任重再度续签了聘任合同,该份聘任合同的时间是2013年9月至2016年9月。值得注意的是,记者发现任重所获得的薪酬总额为每年30.78万元,是所有副总经理中最高的一位。

    或为提早套现

    上市公司高管在上市后闪电离职的案例并不罕见,创业板更是重灾区。

    辞职的创业板高管们大多数都或多或少地持有公司的股份,而辞职后,他们将更方便将手中的股权套现,这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按照此前的规定,上市公司的高管所持股份一般都有一至三年不等的限售期,但如果辞职,则其限售期仅为半年。但之后深交所修改了相关规定,创业板的高管离职之后,限售期需要再增加一年。

    按照任重的情况来看,任重为东方网力股东兼高级管理人员,他在上市之前就做了承诺,即自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任重在东方网力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可转让股份总数的25%。

    另外,根据规定,如果公司高管在发行人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按照这个规定,不管是一个月离职还是6个月之内离职,锁定期都为18个月,所以越早离职越早套现。”上述浙江董秘向记者指出,而任重也选择了最短的套现时间。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东方网力发行价为49.9元,今年1月29日上市,至今刚满一月。该股上市后一度摸高至126元,现为创业板第三高价股。上周五,其收报105.71元,较发行价涨幅高达111.84%。而任重目前持有上市公司股票6.58万股,占公司总股份0.13%,如果按照当前价计算,任重持有股票市值为6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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