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建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和 《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适时修订与上述精神不符的相关法律条文,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为非公经济发展提供平等的法律和司法环境,继续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持续、高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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