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在《清华金融评论》杂志上发表题为《秉承包容与创新的理念 正确处理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的关系》的署名文章,系统阐述了目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风险以及监管问题。
每经编辑 邓莉苹
每经记者 邓莉苹 发自深圳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空前火爆,如何对其进行监管的探讨也在不断增加。
近日,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在《清华金融评论》杂志上发表题为《秉承包容与创新的理念 正确处理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的关系》的署名文章,系统阐述了目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风险以及监管问题。
刘士余认为,互联网金融还处于发展的初期,进行全面的评价还为时尚早。他认为,与传统金融相比,互联网金融市场份额还很小,但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传统金融覆盖面的空白。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既有竞争、又有合作,两者都是我国多层次金融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近日,不断有媒体报道称,互联网金融的相关监管政策即将出台。刘士余认为,现阶段,在监管原则上,要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和发展,包容失误,为行业发展预留一定空间。同时,监管应该因时制宜,因事制宜,不搞“一刀切”。
深圳金海贷董事长张博宇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相关监管政策即使出台,可能也要等到下半年。
“三大风险”
刘士余认为,互联网金融生长点主要在“小微”层面,具有“海量交易笔数,小微单笔金额”的特征,这种小额、快捷、便利的特征,具有普惠金融的特点和促进包容性增长的功能,在小微金融领域具有突出的优势,一定程度上填补了传统金融覆盖面的空白。
不过,刘士余认为,目前发展迅猛的互联网金融仍然蕴藏着风险。他将其主要概括为三方面,包括机构法律定位不明,可能“越界”触碰法律“底线”:一个是不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另一个是不能非法集资;资金的第三方存管制度缺失,存在安全隐患;内控制度不健全,可能引发经营风险。
今年1月,乐网贷相关负责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批捕,这也是业内极少的以非法吸存批捕的案件。事实上,P2P模式由于面临对象众多,很多都容易面临这样的问题,P2P从业者一直想办法规避这一类的问题,比如一些机构采取债券转让的模式,或者严格控制每个标的的投资参与人数,不过在法律界人士看来,这样的手段并不能完全规避这一方面的问题。
另外一方面,资金监管制度也是业内关注的问题。一位P2P平台负责人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目前虽然有的机构将资金放在银行托管,但实际的意义并不大,目前业内并没有一种有效的资金托管模式,更多的还是要依靠企业自律。
监管不搞“一刀切”
伴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一些问题也不断暴露出来,比如去年下半年发生多个平台倒闭跑路的事件,这也使得P2P平台的监管问题再次受到各方关注。
从去年开始,央行对互联网金融机构进行了密集的调研,而此前的“107号文”(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也提及“对于尚未明确监管主体的,应抓紧进行研究。”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央行正牵头制定互联网金融监管规定。
张博宇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相关监管政策出台应该有一定的过程,即使出台政策可能也要等到下半年。
对于互联网的监管,刘士余认为,要有海纳百川的胸怀,尊重市场,呵护创新。从监管部门的角度来看,对互联网金融进行评价,目前尚缺乏足够的时间和数据支持,因此要保留出一定的观察期。对互联网金融的全面、客观评价,仍有待于将来。
同时,监管应该因时制宜,因事制宜,不搞“一刀切”。监管要着眼于具体业态的发展状况,要体现出灵活性和针对性,要能够自我调整和自我完善。
张博宇认为,将互联网金融纳入监管是一件有利有弊的过程,纳入监管之后就有章可循,但纳入监管之后,也有可能会遏制一些创新。
刘士余认为,要处理好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的关系。监管部门应充分尊重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自身规律,尊重互联网金融从业人员的开拓创新精神,让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引导和支持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通过行业自律的形式,完善管理,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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