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昨日首次对外公布地区社会融资规模数据,据央行统计,2013年广东省、北京市和江苏省的社会融资规模居全国前三位,分别达到13826亿元、12556亿元和12070亿元。
据央行解释,地区社会融资规模是指一定时期和一定区域内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得的资金总额,是增量概念。从指标构成看,省(市、自治区)社会融资规模=人民币贷款+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委托贷款+信托贷款+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保险(放心保)公司赔偿+投资性房地产+其他。
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地区社会融资规模快速增长,有力地支持了区域经济的较快发展。2013年东、中、西部地区社会融资规模分别为9.04万亿元、3.40万亿元和3.79万亿元,分别比2011年多1.39万亿元、1.10万亿元和1.29万亿元。
从结构看,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融资集中度持续下降。2013年我国地区社会融资规模最多的前六个地区集中于东部六省市,即广东、北京、江苏、山东、浙江和上海,融资额合计占全国的37.9%,融资集中度比2012年下降1.5个百分点,比2011年下降6.2个百分点。
二是融资的区域不平衡状况明显改善。2013年,东、中、西部地区社会融资规模分别占同期地区社会融资规模总额的52.2%、19.6%和21.9%;东部地区占比比2011年下降6.4个百分点,中、西部地区占比分别比2011年上升2.0个和2.7个百分点。
三是地区融资结构存在一定差异,中、西部地区融资对银行贷款的依赖度明显高于东部地区,东部地区直接融资占比较高。2013年,中、西部地区新增人民币贷款占其社会融资规模的比例分别为51.8%和54.6%,比东部地区分别高2.4个和5.2个百分点;东部地区直接融资(报告中直接融资指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和境内股票融资合计)占其社会融资规模的比例为13.5%,比中部和西部地区分别高1.5个和3.0个百分点。
据央行调查统计司负责人介绍,2012年央行建立了地区社会融资规模季度统计制度,经过两年的逐步完善,数据质量不断提高。目前汇总的地区社会融资规模与全国数据间的误差率一直稳定在0.2%左右,比2011年下降1.6个百分点,明显低于汇总的地区国内生产总值数据与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误差水平,已基本符合统计数据发布的条件。